4月6日峨眉山市檢察院組織召開蘆堰(上羅河)水污染整治三級河長制推進會,簽訂《蘆堰湖長制管理協調機制聯動推進流域水生態治理保護合作協議》,旨在推進形成跨區域水系共享共治共護工作合力,共同促進蘆堰流域水生態治理與保護,同向發力讓峨眉山下綠水長流。
今年3月,峨眉山市檢察院接到群眾反映,峨山、勝利街道涉及水域污染嚴重。該院第二檢察部立即對躍進渠、上羅河、蘆堰進行巡查后發現,勝利、峨山街道涉及水域污染主要來自蘆堰沿途產生的生產生活垃圾。勝利街道夏荷村上羅河內垃圾遍布,流入躍進渠內,最后在夏荷村4組(三洞橋)處形成“水面垃圾堆”,蘆堰峨山段在冠峨村設置的防洪閘門也成了“垃圾集散地”。與勝利街道夏荷村相鄰的彭橋村段,大量生活垃圾在渠道內四處呈現,并沖入上羅河。該院向勝利、峨山街道辦事處及市生態環境局發出3份書面檢察建議,要求限期整改。 會上,峨眉山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張友軍通報了蘆堰存在的問題。 沿途4個鄉鎮(街道)對蘆堰及下游河道治理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并會簽《蘆堰湖長制管理協調機制聯動推進流域水生態治理保護合作協議》。 針對水域污染主要為沿途村民生產生活垃圾隨意倒入形成,該院還邀請市農業農村局農技服務中心主任曾淑惠專題講授了如何無害化處理農村生產垃圾,防止將垃圾隨意倒入河流、水渠,造成二次污染。 峨眉山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蘆堰、粗石河河長李明雙指出: 要強化河長責任。市級河長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鎮級河長每月不少于3次,村級河長每周不少于2次,組級河長要隔天巡查1次。對巡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對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確保河長巡查制度落到實處。 要強化源頭管理。落實河道保潔全覆蓋,安排河道保潔專項經費,確保河道保潔工作落到實處。各鎮、村要將河道保潔與城鄉環境整治統籌安排,保證隨時清理,定期打撈,確保各自轄區水流通暢,水面潔凈。 要強化宣傳引導。相關鎮村要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力度,教育引導村民切實提高珍惜水資源,保護水環境意識,自覺減少污染源。將嚴禁傾倒渣土垃圾的內容納入村規民約,鼓勵群眾對亂倒垃圾現象進行制止或者舉報,形成合力,常管常治,打造“水清景美”的優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