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新發展階段持續全面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近日,眉山市委、市政府印發《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全面對標《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結合眉山實際對“十四五”期間法治政府建設進行了總體謀劃。
《方案》包括三個方面內容。
一是總體要求。提出“十四五”期間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目標:到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機制更加完善,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行政決策水平明顯提升,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更加健全,突發事件應對能力顯著增強,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優化,政府治理信息化與法治化深度融合,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和滿意度不斷提升,法治政府建設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市進程中率先突破、整體提升。
二是主要任務。共9項工作任務和68個具體舉措。從健全政府機構職能體系,推動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加快推進政府治理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健全行政決策制度體系,不斷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健全行政執法工作體系,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健全突發事件應對體系,依法預防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健全社會矛盾糾紛行政預防調處化解體系,不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健全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促進行政權力規范透明運行;健全法治政府建設科技保障體系,全面建設數字法治政府;健全成德眉資同城化法治協同體系,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等9個方面,直面當前法治政府建設的重點、難點對癥施策,明確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方向和具體措施。
三是保障措施。為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落實,《方案》提出了“加強黨的領導、壓實政府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等10條保障措施,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壓緊壓實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把法治政府建設納入黨委、政府目標績效考評體系,加大督察考核,對工作推進不力、問題突出的,及時約談和責令整改,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年度報告制度。
《方案》充分結合眉山實際,在“放管服”改革、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創新行政執法、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等方面突出眉山特色。同時,細化量化工作任務,明確區縣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推動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能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為眉山建設成都都市圈高質量發展新興城市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陳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