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執法典型案例的社會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懾安全生產領域非法違法行為,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內江市應急管理局公開曝光三起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典型案例,希望各地各單位引以為戒、杜絕隱患!
案例一
2025年1月8日,內江市公安局東興分局移交東興區某某食品經營部涉嫌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案到東興區應急管理局,東興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調查發現東興區某某食品經營部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違法所得310元的違法行為。以上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東興區某某食品經營部處人民幣2萬元,并沒收煙花爆竹及違法所得31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2025年1月9日,隆昌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四川某某玻璃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現場發現該公司有一名特種作業人員張某某持有的電工操作證無法在“國家安全生產考試”平臺上查詢到證件信息而未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車間一處配電箱箱門和箱體未進行跨接。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對四川某某玻璃有限公司處人民幣1.6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列三
2025年3月26日,威遠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威遠縣某某氧乙氣經營部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 ,現場發現該經營部乙炔庫房可燃氣體檢測儀,超期未檢測(重大事故隱患)的違法行為。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決定對威遠縣某某氧乙氣經營處人民幣5千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