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執法典型案例的社會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懾安全生產領域非法違法行為,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內江市應急管理局公開曝光二起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典型案例,希望各地各單位引以為戒、杜絕隱患!
案例一:2025年2月26日,資中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資中某某煙具有限公司進行舉報核查,核查現場發現該公司一名金屬焊接與切割作業李某特種作業操作證過期未更換,正在上崗作業,公司未如實記錄2名員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上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三十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四)、(七)項的規定,決定對資中某某煙具有限公司處人民幣1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2025年3月24日、26日,內江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資中縣某煤礦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企業有以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甲烷電閉鎖、風電閉鎖被控開關負荷側未安裝饋電狀態傳感器;風筒傳感器失效;違規操作監控設備導致一處掘進巷道監控故障斷線。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第三十六條第三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第九十九條第三項、第九十九條第四項,責令該煤礦限期改正并給予罰款11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給予該煤礦負責人安全考核記分-6分、暫扣礦長安全資格證3個月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