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消防執法改革,推進消防員參與監督執法,日前,四川省消防救援總隊與四川省司法廳聯合發出通知, 啟動消防行政執法資格試點工作。這是全國首個正式出臺的關于解決消防員執法資格問題的規范性文件,為消防員參與監督執法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隨著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城市商業、餐飲業、娛樂業等各類場所不斷涌現,火災誘發因素不斷增多,消防安全形勢日趨嚴峻,火災防控壓力異常突出。近5年,四川省年均發生火災1.8萬起,死亡 89人,受傷 67人,直接財產損失1.83億元,火災總量、亡人數量均在全國排位靠前。四川省每年以約占全國4%的消防力量承擔約占全國12%的防火、滅火以及搶險救援任務,屬于全國消防救援隊伍缺編最嚴重、任務最繁重的省份之一。消防救援隊伍面臨執法人員設置現狀與所承擔的執法工作任務嚴重不相適應的問題。
消防救援隊伍改革轉隸后,按照《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和中編辦精神,消防員的身份從士兵轉變為國家行政編制,具備了執法主體身份。讓消防員參與監督執法是緩解現階段消防監督執法力量不足的有效途徑,是深入推進“防消聯勤”,統籌整合基層監督執法力量與滅火救援力量、切實提升應急救援實戰能力和火災防控水平的現實需要。
據悉,試點工作擬在成都、瀘州、德陽、眉山和涼山五個市(州)進行,將組織符合一定條件的消防員參加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考試。在考試內容和程序審核方面,《通知》規定,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的通用法律知識部分由省司法廳或各市(州)司法部門負責,專業法律知識的培訓和考試由省消防救援總隊統一負責實施,消防救援機構和司法部門將嚴格按照《四川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的要求嚴格把關,確保申領取證消防員屬于申領對象、符合申領條件。在培訓考試工作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要以參加執法資格考試為契機,強化對擬持證人員法律知識的培訓,努力提高參與監督執法消防員的業務素質和法律知識水平,實現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
此前,有關部門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就消防員取得行政執法資格、參與監督執法工作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了論證。下一步,四川省消防救援總隊將指導試點地區與當地司法部門主動銜接,做好通用法律知識部分的培訓和應考等工作,進而在試點工作基礎上積極探索一套切合實際、較為成熟的消防員參與監督執法制度機制,努力構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消防執法改革“四川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