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檢察院檢察官數量少、任務重,跨部門間工作量及難度懸殊,各業務條線對應上級部門呈“一針多線”狀態。績效考評若僅停滯在部門條線考評,常常陷入檢察官自說自評、唱“獨角戲”的尷尬。而跨部門考評又因無統一評價標準,而墜入業績當擺設,測評定優劣,最終難逃吃大鍋飯或“票決制”的死局。
“解決跨部門間檢察官績效橫向比較問題是開啟檢察官績效考評工作的金鑰匙”。今年7月以來,樂山市市中區檢察院堅持客觀、公正的評價原則,以攻克跨部門間檢察官績效“橫向比較”的難題為重心,緊盯核心指標,從解決“四性”入手,細化檢察官績效考評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
針對性:有效促進檢察官辦案質量、效率和效果的提升,是檢察官績效考評的重要目的,而客觀、公正評價是基礎。該院緊盯市檢察院通報的核心績效指標數據,結合統一業務應用系統中的辦案數據,對檢察官實行月考評和年度考評。
比較性:綜合業務部根據統一業務應用系統中的辦案數據計算出每一位檢察官當月的辦案績效,再由檢察官對照全市通報數據自評打分找差距和短板,部門統一審核排名,報績效辦備案,起到把握進度、保質保量抓績效的督促提醒作用。年度考評以全年數據為依據,部門內先考評排名。院黨組年初對各部門在全市的績效考評排名確定預設分值和分差,并統一各部門內部排名分差。各部門在全市績效排名的得分即為該部門內績效排名第一位的檢察官年度目標績效最終得分,第二名及以后依次按分差遞減。最后將檢察官年度目標績效最終得分拉通排名,從而實現跨部門間檢察官績效的橫向比較。年度考評結果作為年終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 操作性:如何合理設置考評指標直接關系績效考評工作成敗。該院以核心指標數據月考評試行結果為參照,反向調整基礎考評指標。業務質量和效果設置基礎分50分,實行正負評價相結合,總分不超過100分;效率按檢察官辦案量與本部門普通檢察官平均辦案量的比值計算,達到“1”的得100分,未達到的按比值計分;三者得分權重分別為40%、30%、30%,折算合計分值為100分。全市績效排名設置分值,旨在為跨部門間檢察官橫向比較搭橋修路,并強化團隊意識,提高隊伍整體凝聚力。 實效性:用數據說話是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基礎;合理設置考評指標是正確評價業績、有效促進工作的推手;月考評與年度考評相結合,是解決跨部門間檢察官績效橫向比較問題,化解其工作量及難度懸殊造成的各項矛盾的平衡器,從而實現簡便、易操作、穩步推進檢察官績效考評的目的。(李佳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