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些年輕人,個個往外跑,還不養老人,就應該好好懲罰。”近日,針對轄區村社反映“風氣不好”“不養老人”的情形,攀枝花市仁和區法院以“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為契機,開展系列巡回審理、法律宣傳活動。
一是選取典型案例開展調解“院落會”。根據村級調解組織的通知,法院干警提前介入,針對彭氏老兩口反映其兒女怠于履行贍養義務,組織雙方當事人開展調解。村委會組織村社干部及部分群眾參加旁聽。“院落會”上,法官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編釋法,鄉鎮調解員張主任以“孝”說理,促成雙方達成協議,由兒女三人輪流贍養彭氏老人各四個月。“院落會”上,法官就如何進一步提高老年人自我保護意識,老年人享有哪些權利,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以及子女如果不贍養老人有何法律后果等進行法治宣講,增強農村居民敬老、愛老、養老的意識。
二是在鄉鎮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區法院主動對接鄉鎮,針對農村實際需求,對《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信訪條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等法律法規進行廣泛宣傳。同時,通過法律咨詢服務,解答農村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引導其正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進一步消除農村老人“信訪不信法”、“越級上訪”的情況。
三是豐富鄉村書屋法治宣傳形式。向鄉村書屋贈送《每周一案》、《老年人防騙手冊》、《防詐手冊》等法律宣傳讀物,并放置精心制作的便民服務卡,卡上印制有法官的姓名和聯系方式,便于需要法律援助的群眾撥打聯絡法官電話進行咨詢,及時得到法律方面的幫助和解答。(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