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資中縣人民法院向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發出2020年首份司法建議書,針對企業簽訂的業務合同、勞動用工及刑事風險防控等方面提出13條司法建議,助力該縣中小企業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可能衍發的法律風險。
防范業務合同風險。建議企業認真審查疫情防控措施對合同履行造成的實際影響,與合同相對方積極溝通協調,采取相應措施減少損失、請求合理免責等;加大合同履行跟蹤力度,研判在途貨物風險;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適時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以及留存相關證據材料等。
防范勞資糾紛風險。提醒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如確因企業經營困難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盡量與勞動者協商處理;若企業停工停產的,可以與勞動者約定最低工資,但不得低于內江市最低工資標準。
防范刑事違法風險。告誡企業依法依規經營,不得借疫情哄抬物價、謀取暴利;不得假借研制、生產或銷售用于預防、控制疫情名義,詐騙公私財物;不得生產、銷售偽劣防治、防護產品、假藥、劣藥等物資以及企業廣告宣傳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