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化解,是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中之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重要指示精神,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是合江推進市域治理過程中一直在探索和解決的重要問題。
2016年以來,社會矛盾糾紛數量不斷上升,日益復雜,訴訟案件激增,法院“案多人少”問題凸顯,面對重重現實困難,在合江黨政主導下,合江縣法院與多部門聯動,積極謀劃,多措并舉,整體推進,合力探索實踐出一條“人民調解駐院多元解紛”的新路子,既為人民群眾提供了更加多元便捷的訴訟服務,又將矛盾糾紛化小化早、化在萌芽、化在訴前,擦亮了合江基層治理的亮麗底色。
2017年以來,先后有24名人民調解員入駐縣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和9個人民法庭,專職負責調解工作,目前常態下保持10名人民調解員同時在崗。截至今年10月,4625件糾紛以人民調解方式快速有效化解,平均用時僅4.5天,占法院民商事案件審結數量的21.13%,成效顯著。
布局:下好“一盤棋”
“我們充分認識到多元解紛在社會治理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我院黨組曾多次向縣委專題匯報爭取支持,得到縣委高度重視。”縣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王運濤介紹到。2016年4月,一支由合江縣委副書記帶隊,縣委政法委、縣法院、縣司法局、縣信訪局等多部門人員組成的調研小組,赴廣安、眉山等地專題調研學習。此后,縣委政法委多次組織召開政法工作聯席會,專題研究多元解紛工作機制。當年7月,合江縣印發《關于構建訴非銜接工作機制強化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的意見》,在全市率先設立駐院(庭)合江縣訴非銜接工作中心及訴非銜接工作站,把人民調解延伸到法院基層末端,主動融入到黨委統一領導下的綜治大格局中,共同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2016年11月,通過崗前培訓,首批入駐法院(法庭)法庭的專職調解員正式上崗。合江九支鎮鎮政府退休工作人員劉永平作為其中一員,被安排到了臨港法庭工作。五年來,劉永平憑借其豐富的基層工作經歷,與法庭專業法官密切配合,成功將579件矛盾糾紛化解在了訴前。“每調解成功一件案件,我都特別有成就感,既為群眾解決了問題,也發揮了我的余熱。”劉永平感慨地說道。
在具體工作中,縣法院實行“訴前調解+司法確認”無縫對接機制,人民調解員訴前調解成功的案件,法院引導當事人及時申請司法確認,賦予了調解書司法效力,為當事人后續申請執行等提供了保障。對于調解不成功的案件,法院也會及時轉軌對接立案受理,實現了雙向互流互通。
著眼大局謀發展,“一盤棋”解紛格局已成。2017年以來,駐院(庭)人民調解員年均調解案件977.92件,占當年全縣民商事案件審結總數的比例更是逐年遞增,從最初的14.94%至2020年已增至29.37%,2021年截至10月占比已接近30%。
破題:用好“一班人”
機制建立后,選人用人便成了此項工作落地落實首要問題。經過反復調研,縣法院與縣司法局聯合發力,相互配合,解決了“人”的問題。“我們聯合在全縣發出聘任公告,鼓勵正直熱情的退休法官、基層退休干部、村社干部等報名參與,希望能充分發揮各類人員工作經驗豐富、熟悉基層鄉土人情、善做群眾工作的天然優勢。”縣司法局副局長張時久說道。縣法院在報名人員中篩選后提出建議人選,并先行試用1個月,能勝任調解工作的,反饋到縣上按程序任命為駐院(庭)人民調解員。
望龍法庭駐庭調解員何鵬飛,曾是當地清源寺村的村支書,2020年5月開始駐庭調解。何鵬飛表示,擔任法院的駐庭調解員,對其自身的法律素養要求很高,自己也在不斷地學習。“我背靠大樹,法律專家就在我身邊,我談情理,法官釋法,我們配合得非常好!”在依法調解的同時,他充分發揮自己“鄉賢”的優勢,以理服人、以情動人,不少“難扯清”的家長里短到了他那里便“扯清”了。雖然駐院時間不長,但一年多來他已調解案件近200件。“在調解中,我們法官的‘法言法語’往往很難引起當事人的共鳴,人民調解員用‘土言土語’ 更容易理清道理,化解矛盾。”望龍法庭庭長楊世容對人民調解員的工作贊不絕口。
據了解,為了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不斷規范調解工作紀律和職業行為,縣法院與縣司法局還聯合制定了《入駐人民調解員管理考核辦法》及《調解卷宗管理規定》,細化明確了人民調解員選任、職責任務、業務培訓及調解時限、調解流程、案件歸檔工作要求。“另一方面,我們還建立了培訓指導機制,每半年召開業務培訓會,通過會議集中學、線上隨時教等不同形式,著重對人民調解員進行專業業務培訓,促進調處工作專業化水平不斷提高。”縣法院立案庭庭長傅德平介紹說。
遠航:抓好“一支撐”
帆已揚,航已起,還需行穩致遠。得益于財政經費全額保障機制的有力支撐,“人民調解駐進法院”工作正在向進一步長效常態邁步。
目前,合江縣將司法調解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每年劃撥專項經費落實保障,對駐院人民調解工作實行“每月基本工資完成基本任務數+超額完成記件獎勵上不封頂”的激勵方式,每月及時兌現。“同時,針對一些特殊案件,我們還會加倍獎勵,以案定補,充分調動入駐調解員工作積極性。” 縣法院立案庭庭長傅德平介紹道。5年來,縣財政共投入資金154.5萬元,為“人民調解駐進法院”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經費支撐。
合江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何睦表示:“以人民調解員進駐法院(人民法庭)調解工作模式,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形成‘大調解’工作格局,合江將進一步在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上打開新局面,取得更好成績。”
(康樂 郭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