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內江市市中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查獲一起非法儲存危險化學品案。
現場收繳危險化學品(易燃液體,類別2,為甲類危險化學品)24.56噸,其中:1100升裝18桶、2000升裝1.5桶、20升裝17桶。該案件是內江市第一起經安全執法檢查以涉嫌危險作業罪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典型案例,有效震懾了危險化學品非法違法儲存行為。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營危險化學品必須辦理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內,并由專人負責。當事人不能提供相關經營資質證照,且未將危險化學品儲存在專用倉庫。市中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涉嫌違法儲存危險化學品的行為進行立案,并依據國務院《行政執法主體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將此案移送至內江市公安局中區分局立案偵查,依法追究責任。
非法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未經專業部門設計施工,達不到消防、安全等國家標準,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隨時可能起火、爆炸,一旦釀成重大事故,后果不堪設想。此次行刑銜接聯合行動,一舉搗毀了非法儲存危險化學品黑窩點,有力規范了全市危險化學品經營市場經營秩序,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孫元偉 曾 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