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是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大自然賦予人類的寶貴資源。然而,多數野生動物也是天然的“病毒溫床”。保護野生動物,不僅是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人類身體健康的迫切需要。為認真貫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切實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依法嚴厲打擊破壞環境資源,尤其是破壞野生動物資源行為,保障我縣公共衛生安全和居民的身心健康,共同構筑生態安全屏障,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瀘定縣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綜合治理和檢察監督職能,牽頭聯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森林公安局發布了《倡議書》。
倡議書發出后,該院干警第一時間將倡議書張貼在縣內醒目宣傳欄和部分小區門口,呼吁全縣居民朋友保護野生動物,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拒食、拒買、拒售野生動物,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積極應對野生動物疫源疫病,共建生態安全、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美好家園,用實際行動助力新冠肺炎防控攻堅戰。
瀘定縣人民檢察院始終將疫情防控相關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引導廣大群眾從疫情的嚴峻程度深刻認識食用野生動物的巨大危險,樹立起保護野生動物的理念,自覺遵守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法規。截止目前,瀘定縣未發生一起非法狩獵刑事案件。下一步,瀘定縣人民檢察院將繼續努力,做好保護野生動物的監督者和執行者,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職能,強化內外協調,拓寬監督覆蓋面,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和健康安全,為保障全縣公共衛生和生態環境安全做出積極的貢獻! (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