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下午,由巴中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中共通江縣委原副書記,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書記、縣長王軍受賄一案,在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巴中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燕出庭支持公訴,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曾學原擔任審判長主審該案。市級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各縣(區)委書記、縣(區)長,各市屬國有企業董事長、總經理,市、縣級紀委監委機關工作人員,及通江縣各機關部門領導干部旁聽了此次庭審。
巴中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軍利用擔任中共通江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黨組書記、縣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案受賄次數多、時間跨度大、數額特別巨大,為依法精準、高效高質辦好該起案件,王燕檢察長作為主辦檢察官,受案前與市監察委加強對接,派員提前介入,對案件證據、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依法提出意見和建議。審查起訴期間,王燕檢察長與辦案組成員細致審查了全部案卷材料,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釋明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促使被告人主動表示誠心悔罪、自愿認罪認罰。帶領辦案組成員嚴把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關,對案件予以認真分析研判,準確掌握法條,精心制作“三綱一書”,為出席庭審做了充足的準備。
庭審中,檢察機關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對被告人進行了訊問,依次出示了定罪和量刑證據,并運用多媒體對證據進行充分展示。在發表公訴意見時,王燕檢察長針對本案的事實證據、案件定性、量刑情節等發表了公訴意見,并從價值觀變異、權力觀扭曲、官商交往無道三個方面分析了王軍走向犯罪的原因,從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建立清親政商關系等方面展開了法庭教育。被告人王軍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