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網格”布警。實行高峰守點、平峰巡線、低峰管面的“網格式”勤務制度,以城區“兩橫三縱”主干道為框架,按照“定格、定人、定責、定序”標準,選配 6 名片長、35 名路長全面充實網格管理力量,常態負責 6 大片區、13 條路段、20 個路口的道路交通管理,并督促 103 家沿街門店、11 個流動攤販點負責人全部落實“門前三包”責任,規范門前停車秩序。
(2)“全警種”聯動。構建以交管大隊勤務為主、機關合成行動隊為輔、其他警種為補充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新模式,建立 1路口、1 名責任領導、1 名責任民警、3 名以上交通安全勸導員、N 名巡特警及派出所民警機動配合、協調互補的“1+1+3+N”勤務機制。模式運行以來,城區主要街道不按信號燈行駛、行人亂竄馬路、違法占道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分別同比下降 7.9%、24.7%、13.5%。
(3)“全社會”參與。加強與政府、街道辦以及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定期例會、研判會商、聯合指揮等工作機制,完善培訓指導制度。組織教育局、醫院、學校等志愿者 300 余人,開展文明交通勸導,切實構筑交警部門主導、社會各界參與、橫向聯動、縱向貫通的管理架構。目前,聯合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 7 次,教育訓誡不系安全帶、不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 45 起、23 人次,交通事故發生率大幅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