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然(化名),爸爸將你到18歲的撫養費在法院全部都給你媽了,88000元的現金。今后,爸爸老了,你養不養我哦?”小然通過視頻回答到“我們在學校學了法的,我要養你,爸爸。我現在高二學習忙,等放假了,我會去看你和婆婆、爺爺”。近日,大竹縣人民法院調解室內,上演溫情的父女視頻連線,一起因撫養費給付而衍生的執行案件,圓滿執行完畢,親情得以修復。
2014年3月,趙某某與龔某某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協議離婚,協議約定女兒龔某乙(小然的曾用名)監護權歸女方,男方龔某某自愿支付女兒撫養費至其年滿十八周歲。離婚后,龔某某未按照約定支付撫養費。趙某某一氣之下,將女兒姓氏改為趙姓,自此龔某某更是對女兒不聞不問。
2018年12月,小然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父親龔某某給付撫養費。在法官的調解下,龔某某承諾從2019年1月起每月給付原告小然撫養費1000元直至18周歲時止。同時,龔某某就雙方離婚后至2018年12月底的撫養費,自愿向趙某某出具了欠條57000元,并約定五年內付清。
然而,龔某某未完全按月支付小然撫養費,對57000元的欠條金額也未如約履行。
2024年3月,趙某某以龔某某出具的欠條為據向法院提起訴訟,經調解,雙方約定龔某某對所欠的57000元撫養費,從2024年4月起每月月底償還1000元至付清為止;如任意一期逾期支付,趙某某可就下欠全部金額向法院申請執行。
2024年4月,小然、趙某某相繼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小然要求龔某某支付截止申請執行時止(小然16歲零10個月)拖欠的撫養費29000余元,趙某某要求龔某某支付欠條載明的57000元。立案后,大竹法院多次通知龔某某履行和申報財產,但龔某某以父母生病、經營虧損、需償還房屋按揭貸款等原因推脫。在多次溝通無果后,大竹法院決定對龔某某司法拘留。6月21日上午,龔某某被傳喚到案,大竹法院宣布對其拘留15日。在被戴上手銬時,龔某某慌了,主動聯系其母親和親屬,表示愿意將兩個執行案件的案款,以及至小然18周歲的撫養費全部支付。
30分鐘后,龔某某的母親和親屬帶著88000元來到法院,交付至趙某某手上。龔某某主動書寫認錯書,得到趙某某的諒解,法院對龔某某予以訓誡后,提前解除對其的拘留。
據介紹,今年以來,大竹法院執行局秉承“如我在執”的執行工作理念,深入開展執源治理工作,切實減少執行衍生案件。本案的圓滿執行,成功修復了雙方的親情關系,同時也避免了雙方當事人因剩余撫養費的執行再生執行案件。
(白鵬 蘇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