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漢縣法院土黃法庭通過運用“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組合解紛模式,督促當事人及時履行協議內容,化解了一起提供勞務致害糾紛,用時僅一天,極大地減輕了當事人訴累。
7月7日,李某、夏某雇請張某提供勞務,當天張某在運輸過程中因鋼絲繩彈力被擊中頭部死亡。隨后,張某家屬與李某、夏某等人產生糾紛,雙方遂向宣漢縣白馬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雙方就張某的死亡賠償金等損失費用達成賠償協議,并簽訂《人民調解協議書》。
為進一步確保調解協議內容公平公正、合法有效,雙方當事人決定向宣漢縣法院申請司法確認。土黃法庭依法受理該案的司法確認申請,經承辦法官審查后,分別向雙方當事人進行釋法明理,當日出具了《民事裁定書》,裁定雙方經宣漢縣白馬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達成的調解協議有效,同時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按協議當即履行了賠償義務。該起糾紛從人民調解到協議司法效力被確認僅耗時1天,“人民調解+司法確認”實現了真正的快調、快審、快結,為人民群眾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實惠的司法服務。
據介紹,下一步,土黃法庭將深度融入基層社會治理,不斷加強與黨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調解委員會等單位的協調聯動,打好“人民調解+司法確認”的組合拳,充分發揮訴前調解優勢,高效化解糾紛,全力維護轄區和諧穩定。
(吳仕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