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達州市開江縣人民法院開展“通達之劍·夏日驕陽”專項執行行動過程中,執行“110”報警電話接到申請人提供線索,聲稱“被執行人曾某某正在某火鍋店,請求出警!”執行干警迅速組織出警,對被執行人曾某某實施控制,僅用10分鐘便將其拘傳至法院。
據悉,申請執行人王某某與被執行人曾某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法院經審理后于2024年10月作出生效判決,判決由曾某某償還申請人王某某借款50000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申請人于2025年1月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立案執行后,因被執行人曾某某無可供執行財產,且法院并未掌握到其行蹤,在劃扣其3900元、采取限制高消費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后,案件陷入僵局...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一方面向被執行人釋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一方面考慮到雙方原系朋友關系耐心組織雙方執行和解,爭取達到案結事了。經過法官耐心調解,被執行人曾某某終于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表示愿意一次性償還欠款,申請人也念往日情誼自愿放棄部分款項,在被執行人向親戚朋友借款30000元并當場轉賬支付給申請人王某某后,雙方握手言和,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據介紹,下一步,開江法院將深化“執行110”機制,加大對被執行人的執行威懾力,讓失信被執行人“寸步難行、無處遁形”,用實際行動兌換司法為民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