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萬源市人民法院草壩法庭法官在處理一件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件時遇到了這樣的情況:矛盾雙方各執己見,情緒激烈,本來很好的鄰居關系變成了“老死不相往來”的仇人。
原告與被告系鄰居關系,兩個家庭本來關系很好,常在一起打牌。某天,原被告雙方相聚打牌,因為懷疑對方作弊發生口角,便扭打起來,最終,由于原告是女性,受傷比較嚴重,而被告在扭打中,也被原告抓傷、扭傷多處。后原告因受傷而氣憤,便訴至萬源市人民法院草壩法庭,要求被告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達幾萬元。
訴訟過程中,承辦法官對面對雙方的互不相讓和針鋒相對,雖然感到頭痛,但一直耐心傾聽著。在知道他們的矛盾升級為訴訟僅僅是為了1元錢的輸贏后,承辦法官先后多次對雙方做了大量的勸解工作,對他們釋法明理,雙方終握手言和,并未自己的沖動而后悔并互相道歉,兩家又重新相歸于好。
情理并用,耐心調解,一直是萬源法院法官面對鄰里紛爭時堅守的態度。鄰里關系糾紛案大多是因日常生活瑣事發生糾紛,雙方從口角之爭進而升級成“全武行”,導致雙方受傷,然后起訴至法院,結果是兩敗俱傷。為了處理好鄰里關系,萬源市人民法院草壩法庭始終堅持法理和情理相結合,釋法明理,從源頭上徹底化解矛盾,讓雙方都心服口服。
承辦法官在此提醒廣大老百姓,“遠親不如近鄰”,鄰里之間發生矛盾時要寬容、冷靜對待,不要因口角之爭上升到武力相向,要用合理合法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韓國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