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各家的老小都會各自照管,但也總難免有“計劃趕不上變化”之時,甚至遭遇不測風云和旦夕禍害,導致家里的老小無人照料,比如今年春節期間的武漢。
《民法典》第三十四條第四款規定“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該條規定明確了,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在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于無人照料狀態時,應當履行臨時監護職責,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