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本案件長期得不到解決就會成為歷史積案,造成群眾對法院執行工作的質疑和不解,但是“終本”并不代表案件“終止”。青神縣人民法院在上級法院的部署下,定期開展終本出清專項執行行動,圓滿化解一起“沉睡”7年之久的終本案件。
2017年8月8日,青神縣人民法院對于趙某與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進行審理后作出判決。判令被告王某返還原告借款本金3000元以及實現債權的律師費3000元。判決生效后進入執行程序。但執行過程中,查到王某名下無任何財產可供執行,其本人也下落不明無法聯系,該案于2017年12月27日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方式結案。
終本清倉工作部署開展以后,青神縣人民法院對歷年終本案件進行摸排,經多方了解,王某已經返回青神,但收入情況一般且屬于低保人群。隨后,青神縣人民法院將王某傳喚至法院,并通過電話聯系到趙某,最終促成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趙某作出一定讓步后,被執行人王某向親屬籌齊款項后一次性全額支付,將本案全部履行完畢。至此,這一“沉睡”7年之久的終本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道雖邇,不行不至;事雖小,不為不成?!鼻嗌窨h人民法院始終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落實好終本清倉工作,真正解決一批“沉睡”案,盡最大努力兌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