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你好,龍馬潭區法院自貿區法庭對你特別提醒,你公司與何某某的股權回購糾紛一案判決書已生效,請按時履行,以免被法院采取強制措施。”
“好的,說來慚愧,我們之前對這個案子的法律責任關系確實存在誤解,感謝法官耐心公正的釋法說理,我司會盡快履行!”
近日,龍馬潭區法院自貿區法庭審結一起股權回購糾紛,因雙方爭議較大,最終以判決方式結案。結案后承辦法官積極落實審執一體化理念,既顧判決又顧執行,主動作為,多維度判后答疑并督促被告方履行判決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最終被告方主動履行12000000元的付款義務。 近年來,龍馬潭區法院自貿區法庭在創建新時代楓橋式人民法庭過程中,積極推進人民法庭“立、審、執”一體化建設,大力推進執源治理工作改革,注重矛盾實質性化解,立足法庭處于糾紛前沿的特點,因地制宜、趁熱打鐵。充分利用判后答疑促使當事人認可判決,隨判送達督促履行義務通知書,告知提前履行有助于節約利息成本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有可能面臨的懲戒措施等方面,推動當事人從“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的意識轉變。今年以來,自貿區法庭通過判后、調后督促被告方主動履行義務的方式,促使有金錢給付內容案件中當事人當庭兌現或自動履行完畢146案,占比32.56%,主動履行標的2700余萬元,讓群眾在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同時,更能體會到司法的“溫度與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