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是沒想到,今天來法院居然能調解成功,對方拖了這么久,我們終于能拿到錢了!謝謝法院,謝謝法官!”九里法庭里,11名農民工對著法官露出了淳樸的笑容。
2021年6月,王某等11名農民工受某建筑公司分公司的雇傭,在該建筑公司承包的某項目工程的工地上務工。2021年10月,工程完工后,該建筑公司的分公司沒有按時向11名農民工結清勞務費,并在2023年3月注銷登記。截止至2024年3月,該建筑公司僅向這11名農民工支付了部分勞務費,但仍有4萬余元勞務費未支付。無奈之下,王某等人只好選擇訴至法院。
在收到起訴材料后,如何為農民工快速打通討薪路,讓農民工實實在在地拿到血汗錢,這是承辦法官了解案情后第一思考的問題。鑒于案情較為簡單,且如果以判決方式解決案子,不僅增加訴訟成本,也不利于矛盾的化解。為了更好地維護農民工的權益和達到定紛止爭的效果,承辦法官決定組織原、被告雙方“面對面”“背對背”溝通調解。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先是安撫原告情緒,引導其以合法方式維護權益;又從情、理、法等角度對被告建筑公司進行勸解,引導被告建筑公司換位思考,體諒農民工生活的不易,并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將面臨的法律后果進行釋明。最終,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被告建筑公司也如約將欠付的4萬余元勞務費一次性支付完畢,矛盾得以圓滿化解。
“政協+法院”,解“無保”賠償難 “我原本以為,這次交通事故遇到肇事方車輛沒有保險,就賠償不了,沒想到,在楊委員和劉法官你們的幫助下,一個月,我就拿到了賠償款!真是太感謝你們了!” 2024年5月,向某在道路上騎行電動自行車時,被歐某駕駛的無號牌電動三輪車撞擊后受傷,經醫院診斷:向某“左脛骨平臺骨折、左膝關節外側副韌帶損傷、左膝外側半月板損傷”,致殘程度被評定為傷殘十級。因歐某并沒有為自己駕駛的電動三輪車購買保險,且就賠償金額無法與向某達成一致,遂引發糾紛,訴至法院。 龍池法庭受理了此案,承辦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認為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具備調解基礎,遂第一時間與原、被告雙方進行溝通。在了解原、被告雙方的經濟情況后,承辦法官考慮到這類“小頻散”案件糾紛,更適合運用“政協+法院”調解機制,發揮聯動解紛優勢來化解矛盾,于是邀請了政協委員楊虹共同參與調解。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詳細地為雙方當事人講解了法律規定和判賠標準,并綜合本案提出調解方案。而后楊虹委員又從法理、情理上耐心細致地給雙方當事人做了心理疏導和調解工作。通過承辦法官與政協委員多方面、多角度耐心地釋法析理,歐某及其子女表示愿意盡自己最大的努力賠償傷者。最終,歐某當庭一次性賠償向某各項損失5萬元,本次糾紛至此得到圓滿解決。 人民法庭是司法系統的“神經末梢”,是維護基層穩定、保障公平正義的“橋頭堡”。近年來,峨眉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人民法庭服務基層社會治理的職能作用,推動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