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們公司已經將工傷賠償的款項打到張某某指定的賬戶里了,請盡快解除對我們公司賬戶的凍結措施。”近日,一起勞動糾紛案件被執行人某建筑公司主動聯系到古藺縣法院執行法官,請求盡快解除公司限制措施,恢復公司的正常經營。
2023年5月,申請執行人在古藺縣茅溪鎮某基地鋼筋棚焊接鋼圈時,被鋼筋砸傷左腳,造成左第5趾遠節趾骨骨折、左腳挫傷。2023年9月經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申請人為工傷,2024年4月經瀘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十級傷殘。張某某向古藺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賠償各種損失共計25萬余元,雙方調解不成,最終古藺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某建筑公司賠償申請執行人各項損失共計143020元。
仲裁裁決書生效后,建筑公司未按裁決書履行義務,2024年10月,張某某向古藺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涉及農民工工傷賠償案件,古藺縣法院立案后第一時間通過網絡查控凍結了建筑公司的銀行賬戶,向該公司送達相關法律文書并告知其不履行還款義務的法律后果。
法院依法凍結被執行人銀行賬戶后,公司積極聯系法院表示近期公司經營困難,但有筆貨款會在下月到賬,屆時可以履行全部還款義務,請求法院先解除銀行賬戶凍結。執行法官表示需要先履行還款義務才能解除公司賬戶的凍結措施,并告知法院會采取其他強制措施督促履行。
在強大的執行威懾下,近日,被執行人向執行法官發來一張銀行轉賬記錄單,該公司一次性支付完畢賠償款143020元,該案得以順利執行完畢。
民生案件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直接影響到群眾對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古藺縣法院始終踐行司法為民理念,對涉民生案件不斷加大執行力度,運用各項執行措施,確保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及時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