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納溪區法院成功調解一起鄉村工程款糾紛案件。原、被告同為護國鎮打古鎮村民,原告胡某為被告秦某修建入戶公路,共計產生工程款為32000元,被告支付工程款22000元后,對剩余10000元欠款久拖未付,并于2022年1月向原告出具欠條,承諾于同年6月30日前付清,卻仍未履約,原告無奈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在被告以農耕繁忙為由拒到法院后,主動驅車一小時山路找到正在耕地的被告,通過“背對背”調解的形式,一方面告知秦某欠錢不還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告知胡某,到秦某家中實地走訪后,其家中確實存在困難,無法一次性付清欠款,但其提出了分期還款方案。經釋法明理,最終原告同意被告的還款方案,雙方當事人當場簽訂調解協議。
本次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務贏得當事人的一致贊譽,納溪區法院司法服務進田間地頭將繼續踐行司法為民理念,不斷拓展司法服務廣度與深度,提升群眾司法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