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攀枝花西區法院成功調解一起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件,不僅減少了當事人訴累,更是修補了雙方同鄉好友之情,用“公正與效率”回應了群眾期盼。
2024年9月某日,王某與孫某因行車糾紛發生口角,孫某打了王某一耳光,公安機關對孫某的行為做出了拘留2日的行政處罰決定,原告王某在醫院治療后,將孫某訴至法院。在法庭審理過程中,王某作為原告在訴訟中明確提出了賠償請求,包括醫療費、誤工費、陪護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等各項費用共計1萬余元,并要求孫某向其道歉。在審理過程中,雙方情緒較為抵觸,法官考慮到二人為老鄉,既要解法結,還要解心結,如果一判了之,雙方矛盾只會更加激化,為從根本上化解矛盾,法官決定主動采取調解的方式介入處理。在調解過程中,法官耐心地向原告王某解釋了訴訟中可能涉及司法鑒定,及其費用構成,鑒定所需的時間等關鍵信息,幫助原告更全面了解整個訴訟進程。并對二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引導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敞開心扉、解開心結。經過法官耐心細致的溝通,逐步縮小了雙方在賠償問題上的分歧,最終孫某當庭向王某支付2600元賠償款,作為對王某所受損失的補償,并真誠地向王某道歉,二人在法庭的見證下,自愿達成了和解,握手言和,為這起糾紛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法官提示:“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恰逢歲末年初,是家人團聚、維系情感的好時機,遇糾紛需冷靜,通過暴力的方式解決問題,終將為一時沖動付出沉重代價,做任何事情要控制情緒、理性分析,切莫逞一時之能釀成不必要的苦果。該法院將進一步雕琢溝通匠心,以更暖的溫度、更快的速度、更高的精度,回應群眾訴求,讓調解之花在法治的沃野上絢爛綻放!(謝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