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幫我們想想辦法嘛,年都過完了,李總還沒有付我們錢。”一大早,富順縣法院趙化法庭周亮法官剛到法庭就被群眾圍住了,大家紛紛向他訴說著遇到的問題。
案情回顧
經了解,原來是李某流轉了趙化鎮某村村民的50余畝土地用于花椒種植,與村民說好了每年春節前支付流轉費,但今年李某不知為何沒有按時支付,甚至不接村民的電話,導致大家氣憤異常,這才有了開頭的一幕。
法官通過村委會輾轉聯系上了李某。“我沒得錢,沒簽合同的,隨便他們去告。我不干了,花椒樹在那兒,他們拿去就是。”李某滿腔怨氣地說道。經過法官耐心地釋法明理,李某冷靜了下來:“去年因為管理不善,加上行情不好,花椒沒賣上價錢,扣除種植采摘的成本,不僅沒賺到錢,還虧了不少。我都給大家說了,今年確實沒錢,來年一定補上,可他們不理解,天天來找我鬧,我也煩了,實在不行就把土地退給他們嘛。”
聯合調解化糾紛
了解案件癥結后,法官組織村民和李某一起到村委會調解。原來李某種植花椒已有多年,這兩年好不容易花椒開始掛果了,但由于自身農業種植技術不夠,對水肥管理等不夠精細,導致花椒產量和品質一直不是很好,處于虧損狀態,李某也無心再繼續經營了。
如果李某不再經營,村民拿不到流轉費,李某多年的投入打了水漂,土地也可能撂荒。面對這多方受損的局面,法官又聯系上鎮農業中心、鎮社治辦到現場聯合調解。
經過多方協商,鎮農業中心答應為李某提供技術支持以提高其種植技術,同時李某也同意將欠付的流轉費分期支付給村民。最后,在法官的指導下,李某與村民重新簽訂了土地流轉合同,對合同內容、權利義務進行了規范,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成為推動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然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合同不規范、權責不清、土地流轉者因經營不善而違約等問題時有發生。趙化法庭充分發揮“紐扣法庭”在保護土地資源方面的優勢,針對土地流轉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已向主管部門發出司法建議2份,均得到有效回復和有力整改落實。同時,趙化法庭積極協調政府和主管部門參與該類型糾紛的化解,轄區內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逐年減少,為鄉村經濟有序發展貢獻了司法力量。(周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