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110’嗎?我看到鄭某兵在家,你們快去抓他,我奶奶被他小兒子撞了后身體一直不好,賠償款可不能就這樣算了!”3月20日,筠連縣法院“執行110”接到申請執行人曾某付家屬提供的被執行人鄭某兵下落的線索。
2023年1月,鄭某江(未成年)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行駛時與曾某付發生擦刮致曾某付摔倒,倒地的曾某付又被黃某(未成年)駕駛的另一輛電動自行車刮撞,造成曾某付受傷的交通事故。后經筠連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認定:鄭某江承擔事故主要責任,黃某承擔次要責任,曾某付無責任。經法院組織調解,達成由鄭某江父母鄭某兵、胡某蘭賠償曾某付5.3萬元,黃某父母賠償曾某付2.2萬元的調解協議。之后曾某付收到了黃某父母的賠償款,但鄭某兵、胡某蘭的賠償款卻久久沒有支付,曾某付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干警依法向鄭某兵、胡某蘭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督促其履行支付義務,但鄭某兵、胡某蘭不但不配合執行,還玩起了“躲貓貓”。直到申請執行人曾某付親屬向“執行110”提供被執行人鄭某兵下落的線索,“執行110”干警迅速出警對鄭某兵實施拘傳。
“請問鄭某兵有沒有在家?”“執行110”干警問鄭某兵家屬。
“沒有在家,去宜賓了。”鄭某兵家屬答。
“打個電話讓他回來吧,解決一下他與曾某付的案子。”
“我沒有電話。”
一開始,鄭某兵家屬并不配合。
“執行110”干警發現鄭某兵家放著一架新的“大疆”牌農用無人機,告知其家屬,如果鄭某兵不回來配合執行,將對該無人機進行查封。鄭某兵家屬見狀終于拔通了鄭某兵電話。
“我現在回不來,在某某村干活,無人機也不是我的,是其他人的。”鄭某兵在電話那頭回答。
“那我們過來找你吧。”“執行110”干警說。
因擔心無人機被查封,鄭某兵說出了自己的具體位置。
法院調解室內,執行干警耐心釋法,向其釋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將面臨的嚴重后果,鄭某兵卻仍然沒有悔改之意,堅稱自己沒錢。
“那就體檢送拘留所吧。”執行干警對鄭某兵說,并宣讀了拘留決定書。
體檢過程中,眼見自己即將被拘留,鄭某兵終于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懊悔地對“執行110”干警說:“我還錢,我讓家屬馬上湊錢過來。”
經過執行干警的教育,鄭某兵全額履行了5.3萬元案款,并當場寫下了悔過書,該案得以順利執結。鑒于鄭某兵認錯態度較好且全額履行了案款,法院解除了對其司法拘留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