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借貸引發的民事糾紛在屏山法院得到圓滿解決,不僅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彰顯了司法在促進社會誠信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原告李某某與被告陳某某本是好友,被告陳某某稱欠了別人的錢要還給別人,向原告借錢,出于友情,遂借錢給被告,但被告無法按時還款,面對這一困境,雙方曾坐下來進行協商,并達成了一份債務減免協議。原告李某某出于對被告難處的體諒,同意減少部分還款金額,希望被告能夠盡快歸還借款。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被告并未按照新還款計劃履行還款義務。面對被告的失信行為,原告李某某無奈之下,只得將此事訴至法院,希望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屏山法院受理此案后,承辦法官高度重視,多次嘗試聯系被告進行調解。然而,在開庭前,被告態度強硬,堅稱“不該還這筆錢”,導致調解工作一時陷入僵局。面對這一情況,承辦法官沒有氣餒,而是耐心細致地向被告釋明法律法規,講解失信行為可能帶來的法律后果和社會影響。同時,承辦法官還積極與原告溝通,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經過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開庭當日,雙方終于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告表示愿意按照新的還款計劃履行還款義務,并承諾以后一定誠實守信,不再做出類似失信行為。原告李某某也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對承辦法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謝。
此次借貸糾紛的成功調解,不僅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彰顯了屏山法院在促進社會誠信建設中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