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井研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樂山首例民營醫院采取變造醫學檢驗報告等手段,將不符合住院標準的患者收治入院從中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詐騙案件,涉案金額巨大。法院依法對法定代表人林某某、院長翁某某、醫生陳某某、李某甲,檢驗科工作人員李某乙5名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決。樂山市各區(市)、縣醫保局、衛健局、醫院、衛生院等有關部門(單位)150余名工作人員到場觀摩。
案情回顧
2022年4至5月,井研縣一民營醫院為增加收入,醫院法定代表人林某某與院長翁某某、醫生陳某某、李某甲,檢驗科工作人員李某乙共謀,由檢驗科工作人員李某乙修改來自養老院有醫保的患者的檢驗報告以達到住院指征,醫生李某甲、陳某某再根據修改后的檢驗報告配合收治患者住院治療,將住院治療費用通過納入醫療保障基金進行結算來騙取醫療保障基金,5名被告人通過上述手段共計騙取醫療保障基金人民幣23余萬元。 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林某某等5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變造醫學文書等方式將不符合住院標準的患者收治入院的手段,騙取國家醫療保險基金,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庭審中,5名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當庭表示自己的錯誤給自身家庭和社會造成了嚴重影響,追悔莫及。合議庭采納了公訴人關于定罪、量刑等方面的意見,遂當庭作出判決。 法官說法 醫保基金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治病錢”“救命錢”,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加強醫保基金監管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醫療保障制度可持續發展的“壓艙石”。 此次庭審觀摩采用以案釋法、以案說法的方式開展醫保詐騙宣傳警示教育,充分發揮了人民法院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職責職能,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下一步,井研法院將加強與公安、檢察及職能部門的協作配合,依法懲治、聯合整治醫保騙保、養老詐騙、電信網絡詐騙等行為,全力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社會和諧穩定發展提供強力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