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峨眉法院通過積極協調、專業審理等舉措,順利完成樂山市首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審理,較好地督促當事人履職盡責,使受損的生態環境得到及時修復。案件最終由樂山市中區檢察院撤回起訴。
強化統籌協調。峨眉法院受理該案后,黨組書記、院長伍勇高度重視,迅速組織相關部門業務骨干組成專業審判團隊,并多次召開專業會議研究法律問題、制定審理方案,積極協調相關行政機關會商討論,確保信息暢通,案件審理順利進行。
落實證據交換。對案卷材料進行深度分析,及時組織公益訴訟起訴人與被告進行庭前舉證質證,并認真聽取各方當事人的訴訟意見,詳細記錄在案,以便查明案件事實,縮短案件審理期限。
梳理案件爭議。逐步梳理案件焦點,明確該案爭議焦點在于“查處”是否應當包含“執行”,并就爭議焦點多次召開專業法官會議,突出案件重點,推進案件審判。
履行法律職責。加強與相關行政機關的溝通協調,就案件中行政機關存在的問題,制定解決方案,提供專業法律意見。在峨眉法院的督促下,相關行政機關積極履職,使涉案駕校主動采取措施,在受損的林地上補植復綠。
案情介紹:2015年6月,樂山市某駕校未辦理土地征占手續違法占用林地23.61畝建設“趣味駕駛場地”。2018年8月6日,樂山市中區檢察院向樂山市相關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書》,要求依法查處該駕校非法占用林地的行為。2018年9月25日,樂山市職能部門對該駕校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駕校處以105800元罰款,并責令其于2019年3月31日前恢復林地原狀。但《行政處罰決定書》訴訟期限屆滿之后,該職能部門未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未實施代履行。2019年9月20日,市中區檢察院向峨眉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目前,林地修復已通過專業機構的驗收,受損的生態環境得到及時修復,公共利益得到及時維護。市中區檢察院認為被告已履行了法定的監管職責,行政公益訴訟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得到實現,隨即撤回起訴。至此,該案得到了妥善、圓滿的解決。(程夢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