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老人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為人子女應盡的義務。近日,合江法院鳳鳴法庭將法庭搬到荔江鎮蔣灣村村委會,巡回審理了一起贍養糾紛案件。
據悉,原告老人已75歲高齡,基本喪失勞動能力,也無收入來源,而其子女卻未盡贍養義務,無奈之下老人將其告上法庭,要求四個子女每個月給付1000元贍養費。
庭審過程中,四被告都表示愿意支付撫養費用給原告,但其中兩個兒子表示原告經常對其進行吵罵,導致母子關系緊張,家庭不和睦,所以未按時履行贍養義務。結合該情況,為了盡快解決糾紛,丁劍法官征求當事人意見,休庭進行調解,希望能夠盡快緩和母子關系。法官對雙方進行說服教育,本著血濃于水的親情關系希望雙方能夠冰釋前嫌,然而由于母子關系積怨已久,雙方矛盾難以調和,未能調解成功。最后,為了更好的發揮巡回審判“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積極作用,丁法官對案件進行當庭宣判,判決四被告從2020年6月起每月月底前分別支付原告贍養費250元。庭審結束后,再次對原告被進行了庭后延伸教育,并敦促兒子、兒媳“百善孝為先”。
通過本次巡回審判,能夠在當地形成良好的贍養風氣,也讓旁聽群眾直接生動了解審判流程,“零距離”學法,同時感受到司法的權威性。(李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