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努力營造自貿區良好營商環境,龍馬潭法院全方位運用執行創新機制執行涉金融債權和金融犯罪案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保障金融機構、類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今年以來執結涉金融案件46件,到位7846.55萬元。
創新涉金融案件執行舉措。
一是探索先予執行。為保障金融機構、類金融機構的現金流,龍馬潭法院民事審判與執行部門溝通協調,強化先予執行。2020年以來先予執行涉金融機構案件10件,到位金額1100余萬元,釋放現金流效益,確保資金鏈安全。二是資產處置全程零傭金。針對涉金融等案件資產處置過程中評估費用高、拍賣貸款不易或者貸款需付擔保費而讓競拍者望而卻步等“重重難題”,龍馬潭法院在涉金融債權案件中全面運用涉案財物司法處置全程零傭金機制,即雙方當事人議價、定向詢價,聯合不動產登記部門、金融機構、類金融機構推行“網拍貸”制度,實現了涉案財物司法處置即評、即拍、即貸、即過戶,環環無需中介費用。通過該項創新機制,今年以來節約傭金近200萬元,使一批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獲得貸款,及時復工復產、商家開業。三是房屋騰空前置。為加大財產處置力度,提高拍賣房屋成交率,采取拍賣前即騰空房屋措施,今年以來成功拍賣10套房屋,到位案款752.85萬元。
涉金融犯罪案件專項執行
近年來,龍馬潭法院持續保持打擊金融犯罪的高壓態勢,鏟除金融犯罪分子的經濟土壤,震懾金融犯罪違法人員。龍馬潭法院深入犯罪分子戶籍地、居住地、活動地調查走訪、收集線索,實施比例懸賞,查找犯罪分子財產,維護被害人利益和社會和諧定。
打贏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
近年來,隨著自貿區川南臨港片區落地龍馬潭,全區經濟在穩健發展的同時,也隨著產生了一些涉金融債權及金融犯罪執行案件,這類案件具有涉案標的額大、財產查找難度大、財產處置難度大、涉案資產法律關系錯綜復雜等特點。
龍馬潭法院組建涉金融債權和金融犯罪案件執行專班,全面適用創新機制,2018年以來執結336件到位2.95億元,取得了階段性執行成效。為下一步優化涉金融債權和金融犯罪案件執行舉措健全涉金融執行工作長效機制,共同維護金融市場秩序,有效防控金融風險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為打造自貿區法治營商環境新高地,推動龍馬潭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羅文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