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宣告中國“民法典時代”正式到來。民法典涉及范圍極廣,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更是人民法院民事裁判的準繩。民法典的頒布,對每一個法院人提出了新要求,必須及時更新知識儲備,提升業務水平,做民法典的“百曉生”,培養成“全能型”的法院人。
做“全能型”法院人,須主動擔當法律職責。人民法院作為法律的踐行者,每名法院人都要加強對民法典的學習理解,深研精習民法典,增強司法審判能力,提升為民護民的本領。充分開啟主觀能動性,對照現行法律法規,梳理民法典體系,找出關鍵變化,查缺補漏補齊“短板”。“線上”與“線下”齊學并進,發揮互聯網工具“線上”學,開展網絡課程針對性自學,舉辦教育培訓、交流研討,深入解讀民法典。主動擔當法律宣傳者的責任,引導人民群眾學習認識民法典,增強其法律意識,培養知法、懂法、找法的能力,學會運用民法典保護自身權利。
做“全能型”法院人,須審慎對待公平正義。“法施于人,雖小必慎。號令不虛出,賞罰不濫行。”審慎是公正的先決條件,法院受理案件的多樣性、復雜性,要求每一個法院人恪守職責、良知和正義,判處的案件有法可循,不枉法裁判,不損害人民利益。法官的審慎,是人民之福。只有周密而謹慎地考慮,有法可依的判決,才能真正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做“全能型”法院人,須學以致用法典準繩。法律的力量應當跟隨著公民,就像影子跟隨著身體一樣。高空拋物砸傷人,如果找不到扔東西的人,該怎么判?對群眾來說惹不起的尋釁滋事罪,究竟該如何判處?未滿16周歲的孩子,偷用父母積蓄給網絡主播打賞大額金錢,這錢能退嗎?這些問題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相應法律依據。而法院人要做的,就是結合實際工作聞一知十,做到觸類旁通、學以致用。
“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民法典的誕生具有里程碑意義,使制度文明達到一個新高度,也必將對以后的司法工作產生深遠而積極的影響。法院人要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運用民法典切實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文明穩定和諧。(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