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江法院首次通過采取“限制被執行人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的執行措施,成功督促下落不明二年的被執行人高某現身,并順利執結案件。
2019年5月,申請人何某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高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該院立案執行后,執行局多次通知被執行人到法院處理本案,但被執行人高某幾番更換電話號碼試圖躲避執行。經查實,高某子女就讀于巴中市某民辦高收費學校,執行干警隨即前往該校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據了解,高某子女目前就讀初三年級,正值中考的沖刺階段,執行法官考慮到這一情況后,決定先讓校方通知其父母,如再不履行還款義務,將嚴重影響到該生在該校接受教育的權利。次日,躲避近兩年的被執行人高某終于現身于南江法院,并表示馬上想辦法履行還款義務。隨后,高某通過電話聯系到其父親,其父親自愿作為擔保人并提供四套房產作為本案執行擔保財產,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本案順利執結。
據悉,今年6月,巴中中院與巴中市發改委及巴中市教科體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子女就讀高收費民辦學校的通知》,南江法院認真貫徹該文件精神,依照法律規定在全市法院范圍內首次通過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子女就讀高消費民辦學校的措施,成功執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