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資中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到下肢癱瘓的申請人練某家中為其辦理領款手續,彰顯司法溫暖。
現年59歲的練某,在21歲時因意外致下肢癱瘓,長年獨自生活,日常生活靠護工護理,低保收入是主要經濟來源。2013年10月,練某將僅有的22000元借給朋友,該朋友在償還2000元后未再還款。遂練某向資中縣法院起訴要求償還借款。2017年8月,法院依法判決被告限期償還借款20000元及利息,但被告仍未主動履行還款義務。
2018年1月, 練某向資中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被執行人償還借款本息。執行法官及時與練某聯系,全面了解他的基本生活情況。為解決申請人練某的燃眉之急,執行法官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一是全面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以及向被執行人居住地社區干部了解情況,掌握被執行人的實際給付能力。二是果斷采取執行措施,依法及時凍結并扣劃被執行人的存款,保證強制執行達到預期效果。三是考慮到申請人癱瘓臥床,執行法官在扣劃被執行人的存款后,立即到申請人家中,幫助其完善相關領款手續,保證其在第一時間收到了執行款。(資中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