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高院印發了《關于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指導意見》。
《意見》要求全省各級人民法院深入學習領會、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穩定經濟社會運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更加頑強的意志、更加有力的舉措,抓實抓細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各項決策部署要求,提升精準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能力,情理法有機結合,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審判執行工作,更好發揮人民法院職能作用,為全面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實現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十三五”規劃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意見》共50條,就依法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暴力傷醫、制假售假、哄抬物價、造謠傳謠、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等犯罪行為提出了要求;對不可抗力、情勢變更、合同解除、通知義務等法律適用問題統一了認識,并對建工合同糾紛、租賃合同糾紛、服務合同糾紛、融資借貸糾紛等14類常見案件類型提供了具體裁判指引;對依法穩妥處理涉疫情行政糾紛、支持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作出了規定;對貫徹公正、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審慎適用強制措施,準確開展涉疫情防控案件執行工作作出安排;并對依法全面保護當事人各項訴訟權利、提升訴訟服務水平細化了舉措。
疫情發生以來,四川高院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著眼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先后出臺了《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及相關案件審判會議紀要等一系列針對性工作舉措,本次《意見》的制定是相關工作的再部署、再落實、再深化。下一步,四川法院將圍繞落實《意見》,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法妥善審理、化解涉疫情民商事糾紛和行政糾紛,強化執行工作力度,為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依托智慧法院建設,不斷加強訴訟服務、法治宣傳、隊伍建設等工作,全面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