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網
        法治文化研究會

        非法采伐楠木2株 三被告人獲刑并補栽修復生態

        來源:敘永縣人民法院 作者:楊軍 解霞 蘇吉琴 發布時間:2021-06-23 09:50:54

        6月22日,四川省敘永縣人民法院對一起非法采伐楠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進行巡回審理并公開宣判。以被告人何某永、付某全、曾某富犯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分別判處被告人何某永、付某全、曾某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追繳違法所得。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判決三被告于2021年11月30日前在敘永縣水尾鎮水星村指定地點栽種楨楠樹6株。

        3.jpg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7月初,一不知名木材老板向被告人何某永談及需購買楠木事宜,何某永想到被告人曾某富位于水尾鎮水星村二組小地名院子頭的房子后面有兩株楠木樹,遂聯系曽某富,讓曽某富找楠木樹主聯系買賣事宜。曽某富隨后與該兩株楠木樹所有人被告人付某全聯系,商定以14500元的價格購買上述兩株楠木樹,之后,曽某富回復何某永已談妥,何某永遂聯系木材老板與曽某富會面,曽某富告知木材老板價格為15000元,木材老板將15000元購樹款和200元酬勞交給曽某富后,曽某富將14500元交給了付某全。雙方買賣達成后,木材老板找人來砍伐楠木,何某永幫忙組織工人將上述兩株楠木制材搬到何某永的農用車上,何某永按楠木樹老板的要求,將楠木連夜運至興隆鎮黃桷坪高速路口,由木材老板另外安排車輛運走,木材老板付給何某永400元的運費。經鑒定,上述兩株楠木樹均為國家二級保護植物樟科楠木,為天然起源,自然生長。案發后被告人付某全、何某永、曽某富在接到民警電話通知后,自動到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2021年6月3日,被告人何某永、付某全、曽某富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自愿簽訂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1.jpg

        法院審理后認為,何某、付某、曾某違反森林保護法規,明知是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而非法運輸、收購、出售,三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被告人何某永、付某全、曾某富三人案發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何某永、付某全、曾某富自愿接受處罰,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法可以從寬處罰。根據被告人何某永、付某全、曾某富的犯罪情節及認罪、悔罪表現,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2.jpg

        庭審結束后,該院干警向300余名現場圍觀的群眾進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治知識宣傳,共發放宣傳單頁300余份。

        楊軍 解霞 蘇吉琴



        責任編輯:唐方瓊

        新聞總署國登2012-F00075847號· 知識產權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連續出版物刊號 川KXO1-093 · 互聯網信息服務許可證 川B2-20191090 ·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川網文【2019】5415-440號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許可證 川字第00217號

        出版物許可證 新出發字第510105010299號 · 川文旅審函【2019】886號 · 川新廣審批準字【2017】335號 · 川法學文研批字【2015】012號 · 川法文批字【2019】009號 · 川新廣批函字【2016】30號

        國家商標局受理第23862702號 · 網絡安全資格認證第23955號 · 省法治文化研究會融媒體中心負責技術、維護和管理

        蜀ICP備18021130號-2 川公網安備 51010402001487號

        本網站(非新聞類)刊發信息不代表主辦單位和本網之觀點,如有異議請聯系本網刪改·法律顧問:省法治文化研究會專家委(何艷律師)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會 四 川 法 制 網版權所 有 ,未 經 書 面 授 權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cszwj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電腦版 | 移動版

        主站蜘蛛池模板: 米泉市| 澄城县| 涞源县| 砀山县| 论坛| 孟州市| 台南市| 海城市| 乌拉特后旗| 贡觉县| 五家渠市| 惠安县| 虹口区| 廉江市| 毕节市| 新龙县| 喜德县| 岳池县| 阳谷县| 新昌县| 时尚| 仪陇县| 孝感市| 新乡市| 黄山市| 阜城县| 阳新县| 赣榆县| 和田市| 桃江县| 阿荣旗| 广州市| 静宁县| 莒南县| 安西县| 塔城市| 英超| 和龙市| 新建县| 衡山县| 古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