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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在基層社會治理中地位及作用探索

        來源:色達縣人民法院綜合課題組 作者: 發布時間:2020-05-22 23:40:36

        內容摘要:在基層社會治理中,法院應依法參與、積極主動參與,找準坐標,準確定位。法院應轉變傳統思維,挖掘潛力,創新工作方式,充分發揮法律人才資源優勢,與司法執法部門構建綜合立體治理體系,形成社會治理合力,提升治理能力,優化治理效果,堅定不移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在社會治理中法院要把握幾個關鍵:一是堅持黨對法院的絕對領導。二是轉變治理觀念。觀念也要與時俱進,不斷現代化,與紛繁復雜的社會治理同頻共振。三是充分發揮司法調解主力主體作用。開展人民調解和行政調解專業隊伍培訓;積極支持人民調解和行政調解;分解司法壓力,減輕訴訟負擔,節約司法資源。四是強化法院法治宣傳教化功能。通過典型案例的宣傳,教育震懾一批,鼓舞挽救一批。大力開展“法律七進”活動,增強基層群眾的法治信仰和法治獲得感,提高法治素養,養成依法辦事依法維權的習慣。五是積極開展司法建議,督促強化司法建議的運用效果。引導執法機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轉變政府職能,由“管理”變為“治理”,由被動變主動,向服務型政府轉變,提高行政辦事效率。六是充分釋放法庭潛能,發揮法庭前沿陣地和戰斗堡壘作用。當好黨委法治參謀和推進社會治理的助手。加強基層組織法治陣地和文化建設,深入開展移風易俗及法治文化傳播活動,積極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傳播正能量,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為社會治理營造良好法治氛圍。七是強化司法審判功能。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大局和中心工作服務,抓好民生、穩定、發展,搞好法治扶貧,打好“三大攻堅戰”,持續縱深推進掃黑除惡,樹牢總體國家安全觀,確保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國家安全。運用以司法為主的多種綜合手段科學推進社會治理,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  在基層社會治理中找準法院坐標

         

        (一)法院在基層社會治理中應正確定位、切實履職。法院首先是一個政治機關,要在黨的絕對領導下開展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定“四個自信”,樹牢“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其次要全面履行審判職能,全力化解社會矛盾,全力維護社會穩定。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個人合法權益,讓廣大人民群眾從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社會的公平正義。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彰顯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三是要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充分發揮職能優勢,精準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深入基層通過多渠道獲得可靠信息,對糾紛加以梳理排查。把預防矛盾的關口前移,早預防早發現,抓早抓小,把矛盾糾紛遏制在萌芽狀態。充分發揮法律專業人才和法律資源優勢,充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量,構建立體綜合社會治理體系。為社會治理體系注入強大活力,為化解矛盾糾紛提供專業人才力量,為基層依法治理提供法律和事實及依據支撐。利用訴訟服務平臺,暢通矛盾糾紛化解渠道。

        (二)法院在基層社會治理中應積極主動作為。法院不僅是審判機關,而且也是一個社會職能部門。對社會的治理和潛移默化的影響也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對社會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念有著積極的指引導向。法院作為一個法律職能部門,更應積極參與到社會治理和法治建設中來。不是時代的過客,不是社會的旁觀者,而應與時俱進,不斷探索創新工作方式,開辟新時代法治新境界,謀劃新時代法院工作新思路。積極主動投身于新時代社會治理的革命浪潮中來,當好法治社會的先驅和推動者。轉變傳統觀念,由被動向主動靠攏。與其他執法司法部門積極配合,優化資源組合,提升整體作戰能力,強化社會治理效果。讓強項更強,讓優勢更優;借他山之石,補齊自身短板。不斷夯基固本,揮其司法所長,成為行業的佼佼者、示范者、引領者,在基層社會治理中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

        (三)在基層社會治理中人民法庭應充分發揮戰斗堡壘的作用。一是要合理設置布局基層人民法庭。基層人民法庭的布局建設影響治理功能作用的發揮。就全州來看,有325個鄉鎮,在合鄉并鎮機構改革之后,至少也有260個鄉鎮。全州的法庭布局有60個左右。根據甘孜州地廣人稀的實際,算來也不少了。關鍵是這60個法庭要充分發揮他們應有的法庭職能作用。法治宣講在常態化開展沒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走村串戶深入基層一線是否在進行?法庭工作各類檔案是否齊全?為當地黨委政府建言獻策當好法律參謀助手是否履職到位?與轄區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檢察室、監察室攜手協作共創平安的整體聯動執法司法體系是否構建、效果如何?基層法庭的硬軟件辦公及基礎設施建設系列是否齊備配套?基層法庭是否空有其名空有其房,人員派遣是否到位?這些都是搞好基層社會治理的充分必要條件,缺一不可。只有人沒有物不行,有人有物坐享其成不履職不做事也不行。二是要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在基層治理中的前沿陣地作用。夯實基礎,壯大力量,加強保障,把依法治理的觸角延伸到每個鄉村治理末梢。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深化改革,與時俱進,進一步提升人民法庭在基層社會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加強基礎建設,完善配套功能,滿足干警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搞好組織人事對接,保障法庭有編有位有人,要確保基層人民法庭名正言順地開展工作。要完善健全各項社會保障機制,解除干警的后顧之憂。給予基層人民法庭人、財、物大力支持。抓好法庭文化建設,搞好法治宣傳,配合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開展好各項基層基礎工作,保障各項工作能正常運轉。加強法庭人才隊伍建設,充實基層力量。儲備后備人才資源,保證人員輪換和新鮮血液的供給。

         

        二、弘揚彰顯法院的社會治理和調處救濟功能

        法院要積極主動融入社會治理體系,充分發揮司法調解和社會綜合調解功能優勢,在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前沿陣地主動作為、創新作為、善于作為,成為化解矛盾糾紛的倡導者和引領者,起到定分止爭的中流砥柱作用。利用豐富的司法資源,培養優秀調解人才,夯實調解業務根基,建立專業化調解隊伍,形成調處救濟合力,強化社會治理體系,不斷提升社會治理能力。

        (一)創新工作方式,讓司法功能融入社會治理。一是在體制機制上創新。與司法執法部門攜手合作、協同作戰,形成社會治理合力。調動各類執法司法力量,整合資源,加強司法機關之間、行政執法機關之間以及司法機關與行政執法機關之間跨部門、跨行業合作,構建綜合立體社會治理體系。既各司其職,又相互借鑒、取長補短,發揮共同優勢,堵住治理漏洞。實現執法司法和社會管理的有效銜接,壓縮違法犯罪的空間,讓違法犯罪無處遁形。根據2018年在最高檢公布的10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出,受害者呈低齡化;在查辦相關案件時有許多難點,案件發現難,取證定罪難,保護未成年人不受二次傷害難,被害人獲得賠償難。這些案件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需要公檢法司及社區、村委會、家庭、學校等部門組織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優化辦案模式,才能及時查清案件,打擊違法犯罪,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護和良好的成長環境。二是實行定期與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的研究商討治理制度。根據社會治理過程中遇到的新案件新情況,及時準確排查梳理出各類新事實新問題和新的苗頭隱患。聯席會議要對癥下藥、有的放矢,作出正確研判,制定合情合理合法治理整改方案。先謀后動,精準出擊,依法出擊、高效出擊。做到有力有序、事半功倍。三是各部門應建立基層社會常態化管控治理機制,建立快速聯動應對突發事件機制。讓法院積極參與其中,充分發揮法律智囊團作用,當好聯動應對機制的有力參謀。讓法院的功能作用得到高效發揮,在新時代社會治理中大顯身手、建功立業。

        (二)拓展延伸功能,讓司法功能及時定分止爭。法院作為司法審判機關,對參與社會治理、化解社會矛盾、積極構建和諧社會起著不可或缺、舉足輕重的作用。一是充分利用庭上的司法調解功能,化解當事人思想疙瘩,講清利害關系,讓當事人權衡利弊,依法作出明智選擇。讓糾紛止于庭內,化干戈為玉帛,讓矛盾從當事人心里真正止步、徹底化解,讓當事人及時握手言和。這種庭內調解的好處自不必說,既及時依法解決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問題,又緩和了當事人之間的緊張氣氛和情緒,同時也節約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讓國家司法資源也得到了合理高效利用。二是充分利用庭外調解化解各類社會矛盾。在開庭前可以組織各方進行積極溝通交流,對爭議的焦點問題展開充分醞釀,對存疑的證據和事實進行必要的補充說明,精準釋疑解惑,消除各方顧慮,形成證據和事實認知共識,統一各方意見。讓各方看清法律判決走向,有效減少無休止的糾纏不清和大可不必的含糊誤會。不必費過多的口舌和說教,就能讓各方心悅誠服、心甘情愿地接受法庭的處理建議。從而節省庭審時間,提高庭審效率,確保案件質量,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讓當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帶來的公平正義,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社會主義法治的信仰,讓社會主義法治的優越性得到廣泛弘揚。三是與有關部門積極開展社會調解合作。社會調解是一項綜合性調解,其實質是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人民調解有機結合,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采取因地制宜、因事而異、因人而策的綜合動態調解方案,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及時緩和平復當事人情緒,讓各方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以法院為主導,根據矛盾糾紛的不同性質,召集有關行業部門、司法執法機關,在充分聽取當事人的事實陳述和意見要求基礎上,發表各自的專業意見建議,最終達成一致,依法作出各方都高度信服的權威法律處理意見。讓當事人理解認同處理意見,及時息訪息訴,讓矛盾糾紛止步于法庭之外,終結于社會調解之內。這三種功能都是法院參與主導社會治理的積極表現方式,但又沒有運用司法裁判權作出硬性的判決處理,而是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廣泛收集事實依據,聽取和綜合各方意見建議,依法作出理性判斷并提出合情合理的處理意見建議。選擇了較為先進的民主的治理社會方式,讓各方都能認同和接受,讓矛盾及時止步,讓糾紛有效化解。此舉可圈可點,能舉一反三,能以點線帶面體,可積極推崇。2018年初至2019年底,色達縣人民法院下鄉指導鄉鎮人民調解7次,配合黨委政府開展行政調解3次。積極化解社會矛盾,有效阻止了民事糾紛向刑事案件的轉化,有力維護了轄區的和諧穩定。

        (三)破解調解難題,讓調解工作回歸本位主題。一是要治理整頓調解亂象,查處不規范和違法調解行為。要讓司法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完全占據調解的法治市場。嚴禁打民間官司、宗教勢力、家族勢力、黑惡勢力等非法調解組織運用非法調解手段擾亂法治秩序、破壞法治權威、侵害人民群眾合法利益、動搖國家管理體系、波及社會治理根基。在藏區非法調解組織干擾國家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破壞司法機關的司法環境秩序曾一度有所抬頭。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要全面開展依法治理,打擊非法調解組織的囂張氣焰,遏制違法調解的亂象勢頭。讓調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法治軌道內依法高效開展調解工作,讓人民群眾有實實在在的法治獲得感。2018年以來,在州委政法委的統一領導下,大力開展民間非法調解組織的清查整頓,全州調解工作日益專業規范,逐步走上正規化、法治化道路。全州法院收案率也大大提高,由2015年的70%上升到2019年末的90%。二是開展人民調解員、行政調解員培訓工作,正確指導調解工作依法開展、有效有力、健康有序開展。把人民陪審員和人民調解員、行政調解員的培訓加以資源整合和統籌規劃,提升培訓的統一性、專業性、實用性。用法治科學精神引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步入依法調解、依法辦事的正常軌道。通過不同層級多元化的專業培訓,夯實調解員法律專業基礎,提升法治專業素養,豐富調解的人文關愛內涵。強化培訓效果,突出調解專業技巧,鍛造權威高效的專業調解人才隊伍。打通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人民司法審判的堵點,逐步實現人民調解向人民審判的有效銜接和專業過度。讓當事人更加滿意、更加信賴人民調解,讓人民調解的合法性權威性更加接近人民審判。讓在人民法院指導引領下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充分發揮社會治理積極作用。減輕訴訟資源緊缺壓力,減輕人民法院負擔,也減輕當事人久拖不決、周而復始的訟累。據統計,全州基層法院2019年度共開展人民調解員培訓兩期,達到300余人次。提高了調解隊伍的法律知識水平,為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儲備了專業力量。三是切實開展人民調解合法性審查,依法確定人民調解協議效力。根據當事人申請,加大合法調解的執行力度,積極支持基層人民調解工作,讓人民調解的效力和法律地位得到依法確認和提升。讓更多的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一線;讓小事不出村社,讓大事不出鄉鎮;有效疏導活絡基層矛盾糾紛淤積死角,及時掌握矛盾糾紛發展動態,洞悉了解社會發展心理,正確引導民間輿情。對重點區域重點人群要重點關注,要嚴防死守。嚴禁小矛盾小糾紛引發大事件,嚴防聚集性的械斗和惡性群體事件發生,嚴防因疏忽大意未得到處理的民事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嚴防群體性的非法上訪事件發生。四是法院要創新調解工作方式方法。綜合利用各類調解資源,調動各類調解組織的積極性,引領多種調解方式依法開展、協同開展、高效開展。為多種調解方式的并行運用暢通渠道,強化合法調解組織的功能作用,讓合法調解協議得到有效執行。在認識上要堅定清醒,把調處矛盾糾紛當做一項重點政治工作來抓。各級各類調解組織要勇于擔當作為,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歷史使命感、政治責任感,壓緊壓實責任,不推諉扯皮,不甩包袱,不轉移矛盾糾紛視線,不上交矛盾糾紛。在排查上要精準細實,把矛盾糾紛線索排查當做一項調研任務來完成。要做好群眾工作,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提供各類有價值的線索,進行地毯式摸排,做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放過任何一個潛伏隱患和可能引發矛盾糾紛的人和事,應排盡排,應查盡查。在調處上要穩妥謹慎,把矛盾糾紛調處當做一項法律業務來逐一剖析。要用好法律專業的繡花功夫,對矛盾糾紛的來龍去脈全過程要像解剖麻雀一樣深入剖析研究,抓住要害本質,還原事實真相。用法治手段追求調處效果,用法學方法去打理疏通細微之處和其中的經脈網絡。要還當事人一個公道,彰顯法治社會的公平正義,把黨和政府的溫暖傳到人民心中。在促成常態化的社會治理中,要嚴謹周密、全力以赴。把矛盾糾紛防早防小、盯緊盯實,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在社會治理的第一道防線之內。

         

        三、積極彰顯法院的法治教化和社會引領功能

        將法治宣傳和輿論導向及社會價值引領貫穿法院工作始終。以案說法,通過典型案例的審判,大力開展普法宣傳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教育。明確價值取向,樹立社會標桿,積極弘揚社會正能量,傳播社會主義文明新風尚,引導社會向善向美發展,為推動基層社會治理營造良好的法治輿論環境。

        (一)開展優秀案例推廣宣傳活動。爭取通過一個典型案例樹立正確的價值標桿和輿論導向,教育一片、引導一片、鼓舞一片、震懾一片。2017年3月以來,遼寧警方組織轄區警力查辦了一個利用網絡跨省販賣槍支彈藥的犯罪團伙。共搗毀非法制槍制彈窩點14個,抓獲99名犯罪嫌疑人,繳獲各類槍支72支、槍支零部件5000個、氣槍鉛彈16000發。有力制止震懾了非法制販槍支彈藥的犯罪行為,規范了槍支彈藥管理,營造了平安有序的治安環境,對廣大群眾也給予了很好的警示教育。建立法治文化宣傳陣地,通過傳統媒介和數字化新媒體等多種傳播手段,向基層社會廣大群眾開展社會主義法治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通過身邊看得見、摸得著的小而實的典型案例的妥善處理,加以推廣和宣傳,大力彰顯社會主義法治的優越性。

        (二)積極開展司法建議。挖掘潛力,提前介入。派專人隨案督查督辦,注重司法建議運用成果實效。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業指導,確保排查化解案件質量,確保基層組織涉法活動依法高效開展。準確運用司法建議,加強各部門各行業法治指導,推動政務部門依法行政和各行業依法辦事進程,讓廣大人民群眾有更多法治獲得感,讓政府和各行業部門成為自覺遵法守章的模范表率,彰顯法治文明,推動社會進步。

        (三)增強群眾法治意識。讓廣大群眾和社會組織、機關單位牢固樹立法治意識,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維和法治習慣。讓群眾知曉人民法院功能,有矛盾糾紛,有疑難法律事務,有合法權益遭到侵犯,都可以向法院表達自己訴求,依法尋求保護途徑,獲得法律幫助,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四)開展“法律七進”活動。法院應功能前置、力量下沉,把調解和審判搬到田間地頭。積極開展走村入戶活動,讓法治宣傳真正走進機關、社區、學校、鄉村、牧場、企業、工地。讓廣大群眾身體力行感受到法治就在身邊,維權是觸手可及之事,依法維權之路離我們并不遙遠,最后一公里已經打通。讓普法司法宣傳深入人心、家喻戶曉。把維權案例作為法治教育典型和依法治理的示范,讓基層群眾對法治有更加直觀深入的認識和了解,增強法治意識,提高法治素養。

         

        四、大力強化法院的司法審判和服務大局功能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奮斗目標和永恒主題。在這一點上,法院要旗幟鮮明、毫不動搖,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沖鋒在前、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永不懈怠。無論何時何地都要切實履行司法審判職責,忠誠黨和人民的司法審判事業。在新時代社會經濟強勁發展的浪潮中當好司法審判排頭兵,腳踏實地、兢兢業業,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潛心鉆研、精益求精,勇于擔當、勤勉盡責、甘于奉獻,努力作出無愧于時代、無愧于黨和人民的優秀司法審判業績。

        (一)積極助力鄉村振興。積極發揮人民法院在實現鄉村振興中的功能作用,讓人民法院的基層治理功能在鄉村治理中進一步凸顯。一是用法治手段助推鄉村經濟發展。牢固樹立發展意識,以司法審判的內涵理念和價值導向助推鄉村振興。大力促進招商引資,加快傳統特色產業、健康養生產業的創新發展。加強涉企司法審判,依法維護各類企業合法權益,增強企業持續發展后勁,夯實鄉村振興法治基礎,激發鄉村經濟活力,全力為鄉村振興保駕護航。二是用法治手段引領各項社會事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法治氛圍和平安社會環境,引領社會主義文明新風尚。大力支持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整頓,強力開展掃黑除惡,鏟除黑惡勢力和違法犯罪行為滋生蔓延的土壤,構建和諧吉祥、平安有序的法治社會。三是用法治手段督促各類市場平穩有序發展。開展各行業各領域專項治理,堅決依法打擊壟斷市場、吃拿卡要、欺行霸市、不正當競爭等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非法行為。規范市場管理,加強產品質量監測檢疫,嚴把產品入市關,確保上市產品質量達到國家規定標準。讓群眾吃得放心、用得安心,提高市民的消費滿意率。2019年9月30日,杭州市蕭山區查處了樓某某涉嫌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案。樓某某非法屠宰涉案金額高達30萬元,蕭山區人民法院對樓某某依法做出了有罪判決。有力促進了屠宰市場的健康發展,保障了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加強市場監管部門執法監督,促使相關人員依法嚴格履職。運用司法建議和現場調處、速戰速決、縮短辦案周期等方式示范指導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辦案、規范辦案,提高市場管控和治理效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治需求。

        (二)積極開展法治扶貧。開展好扶貧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強化司法審判在法治扶貧中的指引功能和導向作用。指導鄉村扶貧工作依法高效、健康有序開展。一是要深入基層走訪調研。根據黨委政府統一安排,派出專業扶貧力量,搞好幫扶對接。力量下沉,關口前移,走村串戶,摸清貧困戶底數,掌握困難戶基本情況。全面掌握扶貧領域動態,對扶貧領域的各種現象要認真分析、歸納總結,及時提出口頭意見建議。對產業發展成功案例和優秀經驗要形成書面調研報告,用以指導今后扶貧工作的縱深推進。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指出,并要求相關部門給予整改,讓相關部門找出差距、補齊短板,作出反思,汲取教訓,強化扶貧效果。讓扶貧始終在法治正常軌道內依法進行,不走彎路,不入誤區,不偏離航向,不違背初衷,高效有序開展。二是依法提出司法建議。建議要求扶貧、財政、審計、紀委監委等相關監管職能部門,對扶貧中的濫用職權、貪污腐敗、截留挪用扶貧專款以及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不良現象要引起高度重視。要盡早納入監管視線,要抓早抓小、及時防范,堵住各類扶貧資金管理漏洞。以法治手段堅定支持扶貧事業,管好用好扶貧資金,把黨和政府給的每一分款項都用在扶貧的刀刃上、點子上。真正讓那些處于深度貧困急需幫助和救濟的群眾早日走出窮困潦倒的陰霾,過上富裕文明的陽光生活。三是要加大扶貧貪腐案件的司法審判力度。明確相關扶貧法律政策,嚴格把握司法尺度標準,厘清是非曲直。對違紀違法、工作失誤與犯罪行為給以嚴格甄別和精準判斷。不枉不縱,扶正祛邪,有貪必肅,有腐必反,打擊非法,保護合法。通過一批扶貧領域的典型案例的審判,狠剎扶貧領域的貪污腐敗等不正之風。要用殺一儆百、舉一反三的法治震懾效果,挽救教育一批扶貧干部。讓黨和國家的扶貧事業全面振興、蒸蒸日上,惠及更多的困難群眾;讓法治扶貧經驗大力推廣復制,以期今后實現更高層次和更豐富內涵的扶貧。同時要保護真正俯下身子干事創業、一心為民謀福祉的扶貧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對受到惡意打擊報復、誣告陷害的扶貧干部,法院要支持配合相關部門為他們平反昭雪、澄清正名、以矯視聽。彰顯法治扶貧的內涵精神,樹立社會正氣,積極傳播正能量。聚焦群眾反映的熱點疑點貪腐問題,要勇于面對痛點難點問題。要發揚斗爭精神,不回避矛盾,不屈服妥協,更不能掩飾包庇。要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和刮骨療傷的勇氣重拳出擊,猛治頑疴沉疾。高揚反貪污腐敗的旗幟,高懸司法利劍,堅決用法治手段保護人民群眾合法利益,讓人民群眾得到實惠,讓每戶困難家庭都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有十足的獲得感。

        (三)優化社會治理職能。人民法院要用充分發揮審判機關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職能作用,打好主動出擊戰,打好依法治理牌。以司法審判手段積極推進社會治理,提升法院在社會治理中的效能和作用。一是在民生、穩定、發展上下足工夫。辦好群眾關心的民生案件,辦好關注度較高的熱點疑難案件。開展司法救濟,關心困難群眾疾苦,解決困難群眾的燃眉之急。樹牢穩定壓倒一切的法治意識,以司法手段促進社會源頭治理;優化司法審判職能,精簡不必要的繁瑣程序,縮短當事人的期望日程,提高辦案質效;主動排查線索,積極化解矛盾糾紛;積極營造平安法治環境,全力構建幸福和諧社會。樹牢司法審判的服務意識。不忘初心,牢記宗旨。積極為社會大局服務,為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務,為實現鄉村振興服務,為實現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服務,為地方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健康有序、又快又好發展服務。二是全力支持配合黨委政府打好“三大攻堅戰”。人民法院要順應新時代法治要求,增強“四個意識”,極力為社會大局、為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為各項重點工作搞好司法審判服務。明確司法審判方向,把準工作重心,激流勇進、積極作為,主動作為、善于作為。樹牢法治思維,當好黨委政府法治參謀。在關鍵行業和重大領域積極踴躍建言獻策,及時研判新事物,善于化解新矛盾,正確處理新問題。在處理復雜疑難問題上搞好法治體檢、把好司法審判關,支持配合黨委政府抓住機遇、切中要害、有序有力防范化解各類重大風險,迎接各項艱難險阻的考驗挑戰。抓好精準脫貧、污染防治、疫情防控、應對自然災害等重點工作。親力親為,創新嘗試,化危為機,讓司法審判職能在變幻莫測的社會治理中勇立潮頭,充分發揮強基固本的定海神針作用。三是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人民法院作為政法機關要堅定理想信念,站穩政治立場,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堅持為人民司法、為人民審判,為黨分憂、為國謀福謀利的指導思想和法治理念,把好司法審判的政治觀、安全觀、法治觀。要堅持“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的憂國憂民思想;堅持國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統籌外部安全和內部安全、國土安全和國民安全、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促進國家安全制度體系不斷完善,進一步加強國家安全能力建設。加大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利益案件的司法審判力度,依法嚴厲打擊該類違法犯罪行為,把國家安全開關牢牢掌握在黨和人民手中,堅定不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2004年,傅琪利用負責國家某重大核電建設項目的職務便利,非法獲取了國家大量內部信息和文件資料,并提供給境外人員,對國家造成了巨大損失。2012年9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為境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情報罪判處傅琪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四是依法高效開展掃黑除惡的司法審判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滿足人民對社會安全的需求愿望。毫不動搖地堅持依法嚴懲方針,與公安、檢察、監察等部門協同聯合作戰,運用多種法律手段在偵查、起訴、審判、執行各階段全面體現依法從嚴懲處精神,有力震懾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分子,有效打擊黑惡勢力囂張氣焰;要嚴格依法辦案,正確運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準確掌握罪與非罪的法律界限和認定標準,做到寬嚴有據、罰當其罪;法院要與公、檢、司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堅持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要求,嚴格執行“三項規程”,即辦刑案的庭前會議規程、排除非法證據規程、庭前調查規程。要強化程序意識和證據意識,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參與人的各項訴訟權利,全力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五是為基層社會治理貢獻法院智力。在認識上要到位。人民法院要緊緊圍繞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一目標開展法院工作。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黨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國家治理”概念,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黨和政府要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在理論上有貢獻。人民法院責無旁貸應積極參與其中,切實開展社會治理大學習大調研大討論活動。積極探索,深入思考,善于提煉總結,創造一批有價值理念、有思想內涵、具有指導意義的高質量社會治理科研成果。用扎實的司法審判理論指導司法審判實踐,讓豐富的司法審判實踐又轉化成理論成果,相互鑒照,彼此促進,相得益彰。讓理論與實踐完美結合,強力推進社會治理和國家治理,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目標。在實踐上有方向。以人民利益為切入點,貫徹落實黨的執政理念,規范行政行為、市場行為和社會行為,由管理轉向治理,建設服務型政府;共同推動社會治理進步,推動法治進步,推動社會文明進步,推動各項事業健康發展;提高國家機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和社會綜合治理及應對突發事件能力;提高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經濟社會文化事務、自身事務的能力,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不斷提高運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審判制度有效治理基層社會的能力,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色達縣人民法院綜合課題組 )

         


        責任編輯: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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