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一場突如其來的疫情暴發,打亂了我們的生活節奏,疫情嚴重牽動人心。面對全球嚴峻的疫情和網絡上繁雜的病毒信息,為阻斷疫情蔓延,確保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中國教育部下發通知,要求2020年春季學期延期開學,學生在家不外出、不聚會、不舉辦和參加集中性活動,各培訓機構也按要求取消各類線下課程。綿陽市公安局涪城區分局根據疫情常態化防控實際狀況,為一線執法民警“人手一機”配備警務終端,借助科技組建“內”“外”執法交流平臺,“隔空”練兵,受到一線執法民警普遍歡迎。通過公安內網政務微信群組建“涪城執法辦案交流群”、“法制交流群”,通過公安網絡設立“公安執法”專欄,通過微信群建立“涪警快樂交流群”、“公安行政執法解惑”。
“隔空”練兵法基本定位
網課是一種新興的學習方式,是為學習者提供的以互聯網為平臺、內容包含視頻、圖片、文字互動等多種形式的系列學習教程。網課是服務機構提供的在線學習課程。區別于線下課堂教授,網課具有方式多樣,靈活便捷等優點,越來越多的學生群體和育兒父母的開始使用。而公安機關“隔空”練兵法,不同于目前定位網課。習近平同志在中國政法大學調研時指出“法學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要處理好知識教學和實踐教學的關系”為包括公安機關在職法律知識培訓在內的法學教育指明了發展方向。“北京雷洋案”、“山西周秀云案”、“山東于歡案”等重大涉及民警執法辦案的事件,對公安執法帶來哪些警示? “干什么、練什么、缺什么、補什么”是“隔空”練兵法需要研究的問題。鑒于此,“隔空”練兵法應當定位于執法實戰,練執法技巧,解執法之“惑”。從“隔空”練兵法實踐情況看,具有以下特點:
1、學習者可以通過在崗位(通過移動警務通)上網學習,只要有網的地方,即可利用碎片化的時間學習。
2、視頻、圖片和資料可下載保存反復觀看、思考和提出自己學習觀點,學習者可針對自己學習弱項強化訓練;
3、通過“隔空”學習,對學習者而言,沒有成本,不需要單位及民警太多投入。
4、現場執法、零戰指引。學習者,可以將執法現場遇到的問題,通過平臺提交,在線人員可以交流,最終滿足需求,指引實戰。
“專業”人員當“群主”,有興趣的“入群”
“隔空”練兵法,核心問題是選擇群主和群友。群主,一定要專業知識儲備,要有“閑心”管理群、組織和參與討論。如依托公安內網(政務微信)建立的“涪城執法辦案交流群”在羅兵的倡導下建立,全局159名跨部門、跨警種的一線執法民警、法制民警“隔空”進入“練兵”平臺。“群規則”稱:本群自愿進入,自愿退出。本群規則“三要三不要”。“三要”:問題要共同探討;結論要有根據和理由;對任何人的錯誤都要指出。“三不要”:不要長篇大論;不要發涉密信息;不要談與工作無關的話題。分局黨委根據公安部《關于進一步提高公安隊伍法律素質的指導意見》、《關于大力加強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文件精神,出臺了綿市涪公發〔2010〕168號《綿陽市公安局涪城區分局鼓勵民警參加司法考試暫行規定》,鼓勵民警參加司法考試,以考促學,以學促用,全局形成學法用法的良好氛圍。群主羅兵(法制民警)首位(2012年)通過考試,光榮獲得分局黨委給予的3000元獎勵。群主羅兵,沒有組織安排,主動挑起“隔空”練兵重任。又如通過微信群建立“涪警快樂交流群”、“公安行政執法解惑”,都是分別由公安輿情專家、法制專家擔任。
“興趣部落”是騰訊手機QQ于2014年推出的基于興趣的公開主題社區,并與擁有共同興趣標簽的QQ群實現了打通和關聯,形成以興趣聚合的社交生態系統。QQ用戶可以在“興趣部落”里實現交流討論、信息沉淀,也可加入相關聯的QQ群進行實時聊天;同時用戶還可從相對私密的QQ群里走出來,加入公開的興趣部落,擴展社交邊界。在“隔空”練兵法團隊建設中,一定要借鑒“興趣部落”理念,把興趣相投、需求一致人的人組隊。在團隊建設中,一定要去行政化,無論是一般民警還是領導,都是有共同興趣的群友,如果太行政化群里就會沒有生氣和活力,一些觀點和想法就不會智慧碰撞。
“隔空”練兵場上人人都是學員,人人都是“教官”
這是一個消除時間、地域、層級和警種界限,學習執法知識、了解執法情況、研究執法問題、交流執法經驗、提高執法技巧的平臺。在“涪城執法辦案交流群”“法制交流群”“公安執法”“涪警快樂交流群”“公安行政執法解惑”即“四群一專欄”“隔空”練兵場上,只有共同目標:提高執法實戰技能。
話題來源多渠道。在“隔空”練兵場上,一線執法民警可以把現場執法問題“爆料”;辦案民警隊某一具體執法困惑發出“需求”;法制民警在值班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其他民警面對敏感社會現象提出執法“預警”;其他執法機關提出的“建議”。如根據法律規定,對違法嫌疑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要告知事實、理由、依據,并制作告知筆錄。現實中,大多數違法嫌疑人都會在告知筆錄上寫“我不提出陳述和申辯”,但并不是每個都這樣,該如何弄呢?機動車在道路上與狗相撞,一般狗會受傷或者死亡,當事人報警后,公安機關是按照一般民事糾紛處理,還是按照交通事故處理?……據不完全統計,“爆料”“需求”“問題”“預警”“建議”多達350條,可謂公安執法“十萬個為什么”。
局領導主動為“隔空”練兵“拋料”。分局副局長陳輝在審批案件時發現的執法問題,直接“拋料”在“涪城執法辦案交流群”。一場“呈請報告書制作”練兵活動悄然拉開序幕。法制大隊資深預審民警張仕軍等三位具有法律、文秘知識的群成員,提出具體制作方法。分局法律類教官主動作為,硬是把“涪城執法辦案交流群”作為直播課堂,提出法律依據、文書制作藍本。法制大隊長王浦在關鍵時刻交流如下:“各執法辦案單位和民警:以下六份呈請類報告是分局陳輝副局長在審批案件時發現的問題,呈請類報告規范撰寫是執法辦案最基本的的要求,最基本的為什么要制作該報告,暨事實、理由,依據什么暨法律依據均未撰寫,談何規范?請各執法辦案部門組織辦案民警學習,舉一反三,規范制作各類呈請報告,同時各單位法制員、分管領導要切實履行審核把關職責”。
“隔空”練兵成果運用多樣化
2014年4月28日一早,帕米爾高原晨曦微露,習近平總書記來到喀什市公安局乃則爾巴格派出所看望公安民警。習近平指出:堅持實戰化訓練平時多流汗戰時少流血。總書記希望廣大公安民警在工作中特別是在執行特殊任務中既敢于沖鋒陷陣、不怕犧牲,又善于保護自己、保護同志,力爭以最小的代價贏得最大勝利。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趙克志在全國公安機關視頻會議上強調:針對執法實踐中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執法培訓和實戰訓練的針對性、實效性。“隔空”練兵,要在實案、實訓、實效上下功夫,在成果運用上多樣化。
話題分析細致、解決問題辦法可操作、練兵成果可復制。在各大“隔空”練兵場,對話題討論意見基本一致后,由“群主”進行歸類,由法制部門在“公安執法”專欄統一發布指導意見。形成《工作筆記之一至六》,發出《現場執法環節》、《受案立案環節》、《強制措施環節》、《辦案場所環節》、《移訴審判環節》、《執法救濟環節》執法指導、執法風險提示、執法通報等。
確定練兵目標:實現“三能”目標。職業能力,是指個體從事某種或幾種職業的能力。練兵目的非常清楚:提升民警的執法職業能力。
能發現執法問題。在基層一線執法民警對公安執法中“習慣性”違章較為突出。公安執法點多面寬,更加需要訓練一線執法民警、基層法制員和所隊長。發現問題的能力。一些執法問題,如果一線能夠及時發現就能夠得以修復、補正,而等到法制部門審核或者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再發現問題已經時過境遷留下執法遺憾。發現問題的同時,也是執法民警自我約束、自我檢測的過程。這種能力的培養需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一是不回避問題。在具體行為上,目前基層在執法質量考評前,喜歡“包裝”案件,把問題藏起來、捂起來、蓋起來。在認識上,不把問題不當問題,對問題視而不見,甚至美化問題。二是“三多”,要透過現象看到本質。要發現問題,就必須練就過硬的法律知識,做到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并勤于思考。一要多看。二要多聽。三要多想。多想事多思考、多謀事多動腦、深思熟慮,進行“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邏輯加工工作。如行政案件辦理中辦案程序不規范主要表現:現場口頭傳喚嫌疑人,不表明執法身份、不出示身份證件、未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應當進行勘驗的現場未適時進行勘驗或不能進行規范勘驗導致證據不能及時收集、固定,以致證據滅失或證明力減弱;對鑒定結論沒有告知當事人有無異議,處罰決定書沒有復印給被侵害人,未依法履行告知、通知義務、不聽取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等。又如在行政案件執法實體主要表現:案件定性不準、適用法律錯誤,如將尋釁滋事的行為定性為毆打他人行為;自由裁量不統一,同事同案不同罰,對同一案件中具有相同情節的不同違法人員給予不同的處罰;缺乏調查取證的能動性、取證工作不到位,存在重口供、輕證據搜集的問題;有濫用調解手段的傾向,對于結伙斗毆等非民間糾紛引起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作出調解處理等。
能分析執法問題存在的原因。“習慣性”違章,是執法“頑癥”,但很少有人分析問題存在的原因。分析和研究問題必須要抓住熱點、難點、重點問題。在練兵中,要培養民警對執法問題的初步分析工作包括:注意區分哪些是問題產生的原因,哪些是問題本身的特征,那些是執法民警通過努力可以解決,那些是要通過制定設計(包括修改法律規定)才能夠解決。
能夠找到解決執法問題的具體方法。當前由于民警疲于工作無暇學習、傳統執法辦案培訓模式效率不高等原因,導致在執法辦案培訓中存在諸多難點。根據對基層民警的調查,他們不是關心高深的理論,也不是需要組織原文誦讀法律條文,更不需要只發現問題、長篇大論分析問題,最關心和需求的是解決問題。發現問題,分析問題,最關鍵是要解決問題。課程的重點,也就是教會學員運用執法技巧根據法律規定處理執法問題。解析,基本解釋為:剖析;深入分析。解惑,基本解釋為:解釋疑難問題。而且,執法范圍太廣。我們認為要體現“實戰實訓”,不僅是分析問題,重點在于解決問題,回歸戰訓的教學目標。
作者單位: 謝平綿陽市公安局涪城區分局一級警長
張興偉綿陽市公安局涪城區分局治安大隊教導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