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執行職能,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今年以來,宜賓法院深入開展“小標的額案件集中執行”專項執行行動,集中力量實現小標的執行案件實際執結,切實為群眾辦實事,始終保持對“老賴”的高壓嚴懲態勢,讓勝訴當事人實現權益、困難當事人得到救助,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提升人民群眾司法幸福感、獲得感。
規范執行行為,強化組織保障確保專項行動有實效
一是強化工作指導,狠抓任務落實。發揮全市法院員額法官聯系片區法院制度作用,要求基層法院成立小額標的專項執行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專項執行行動的總體部署、指揮和督導,明確專項執行時間表、路線圖,抓好行動的具體貫徹落實。二是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執行任務。制發《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開展“小標的額案件集中執行”專項執行行動方案》,要求各基層人民法院執行局梳理近三年以來標的額在3萬元以下的終本執行案件,形成案件清單臺賬,任務分解各執行團隊,明確時限、責任、效果,實行對賬銷號,力促小額標的案件實際執結。三是嚴肅執行紀律,規范執結流程。強化案件全面執行完畢到位,嚴禁違規終本,對于終本率過高的基層法院發送提示函督導;對于確實需要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需經執行局局長審核把關;涉及臺賬案件,全程化信息留痕,嚴格施行“一案雙查”,杜絕消、選、亂執行行為。
善用執行措施,強化剛柔并濟確保個案執行有實效
一是窮盡措施查人找物。依托信息化,充分利用執行事務中心“總對總、點對點”網絡查控、不動產查控、車輛查控等多種形式查找財產線索,依托外部聯動大格局,積極運用網格員協助執行,深化查人找物實效;根據小標的案件執行共性特點,著力發揮申請人能動性,積極運用智慧執行、律師調查令和懸賞執行,同時注重現場走訪調查等措施,窮盡執行查人找物手段。二是堅決突出執行強制性。針對小標的案件被執行人大多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況,強化集中曝光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促使其自動履行;全力克服疫情防控困難,強化依法查控、罰款、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運用,彰顯執行權威。2021年,全市法院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68070人、納入失信名單38022例,拘留、罰款數量為179件,移送公安立案偵查涉嫌拒執犯罪案件58件,已判決拒執犯罪案件5件5人。三是注重善意文明執行。針對小標的案件中大多數是交通事故、民工工資、贍養撫養等涉民生類案件,執行辦案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注重平衡保護各方當事人利益,對于經濟、生活確有困難的被執行人,盡可能通過分批履行執行和解的執行方式解決,既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又兼顧被執行人的生產經營,主動尋求財政、民政等部門的支持保障,通過法律援助、減免訴訟執行費、申請司法救助金等方式積極開展司法救助,著力增強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2021年,全市法院執結涉民生案件1551件,標的額27526.48萬元,執行到位金額3810.77萬元,對109人提供司法救助176.35萬元。
加強對外宣傳,強化氛圍營造確保執行宣傳有實效
一是用好平臺載體營造執行聲勢。充分利用法院官網、兩微一端、新聞媒體、報刊等媒介平臺,對專項執行行動及時跟進專門報道,結合新聞發布會、省市級媒體等形式發布執行典型案例和“執行不能”宣傳,積極進行代表委員定向聯絡,廣泛開展輿論攻勢,凝聚共識,合力推進執行。二是用好典型案例深化執行聲勢。開展全市法院“集中統一宣判日”行動,在全市范圍選取5件依法打擊拒執犯罪的執行案件,進行集中統一的公開宣判,下一步將開展“集中約談日”行動,通知被執行人到院進行集中約談與警示教育,以點帶面,讓被執行人切身感受法律威懾力,促使被執行人自動履行。三是借力專項行動擴展執行聲勢。充分發揮執行聯動作用,加大與公安、檢察、司法、仲裁、人社等部門的聯動執行力度,為涉勞動糾紛案件開辟快速執行綠色通道,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全力實現涉民生案件實際執結,切實為群眾辦實事。廣泛進行法治宣傳,擴大執行聲勢,敦促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