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傳規模擴大、速度加快、流轉對象和利益關系日趨多元,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但由于出現了違背農民意愿強行流轉、侵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改變土地用途,出現“非農化”與“非糧化”以及流轉不規范等問題,在很大程度上使這種新型的土地流轉產業在某種程度上受到了限制,阻礙了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一、目前農村土地流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土地流轉認識不足。一是農村小農經濟思想嚴重,由于農村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農民本來收入就不高,把土地依賴性高作為唯一的收入來源,大多數農民一般不會主動轉讓承包地,除非是有城鎮擴建或國家重點工程施工等征收補償。二是農村基層組織重視不夠,沒有進行有力的宣傳、引導,造成土地流轉無人監管,農民流轉土地無人指導。三是農民文化程度不高,過度依賴國家補貼。農業稅的取消,土地優惠政策的出臺等使部分農民不愿意轉讓土地。
(二)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一是流轉合同不規范。大多是口頭協議,無書面合同,即使有書面合同,內容不規范,雙方權利義務不明晰。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承包經營的,本應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但未經同意并報批準,便簽訂土地流轉合同。二是部分承包方會借合同不規范逃債,或未經相關部門批準,擅自改變土地性質。三是流轉主體不明確。部分村組織以村組名義,未經農民同意,擅自將農戶的承包地出租。
(三)土地規模流轉難度大。土地規模流轉經濟效益低,大部分地方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基本都是要靠人工種植土地,投入成本高,造成了土地規模流轉受限制。
(四)土地流轉保障機制不完善。一是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無法為轉出土地的農民提供有力的社會保障。二是基層關于土地流轉的信息渠道不暢通以及流轉市場相關的人財物配置不到位,土地流轉機制尚未建立。
二、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思想認識。加大對《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的宣傳,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等相關政策法規,以身邊的通過土地流轉,發展地方特設產業為農民帶來經濟利益的成功案列教育引導廣大農民轉變觀念,加快土地流轉。
(二)加強管理、指導,規范土地流轉。嚴格按照土地流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土地流轉的管理,積極引導農民簽訂規范的流轉合同,加強對合同的審查、監督,防止承租人利用合同不規范等逃債,損害農民的利益。
(三)加大農業投入,保障流轉。以鄉村振興為契機,加大財政對農村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實施基本農田成片化管理,道路村村通等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為土地流轉規模化創建條件。
(四)建立健全保障機制,加快土地流轉。政府應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保險等機制,讓農民能真正的解放思想,充分利用土地流轉,發展地方特色農業,為農民帶來更多的經濟收益,最大限度的發揮土地的經濟價值。作為村集體應為土地流轉搭建信息交流平臺,做到信息共享,及時的發布和收集土地流轉信息。
(胡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