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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楓橋經驗”在大數據時代的發展與思考

        來源:樂山市沐川縣人民檢察院 作者:袁錚 發布時間:2021-09-22 15:47:27

        內容摘要:“楓橋經驗”誕生至今已有55年,其在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綜合治理方面發揮著巨大的影響,如今大數據時代的到來,各種信息的空前整合,為社會治理注入了全新的活力。在此全新時期,“楓橋經驗”會有什么全新的發展,在發展同時又會帶來什么樣的思考,是本篇文章所討論的主要內容。

        關鍵詞:楓橋經驗、大數據技術、衍生、信息

         

        社會矛盾的是社會發展中難以避免的糾癥,社會矛盾的處理即是對社會糾癥的治愈,治愈情況的好壞關系到社會發展的質量,所以科學的社會矛盾處理機制是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基本保障。自從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涌現出許多效果明顯的社會矛盾處理理論與機制,它們不僅在誕生之時對社會發展產生著積極影響,更順應時代不斷衍生出新的內涵,為社會發展提供著源源不斷制度保障。其中最歷久彌新,推廣次數最多的就是誕生于1963年的“楓橋經驗”。

        “楓橋經驗”概述

        據多數研究者歸納,“楓橋經驗”自誕生至今的55年中,發生了三次重大的衍生。首先,上世紀60年代初到70年代末“楓橋經驗”是改造“四類分子”的樣板,浙江省諸暨縣楓橋區的干部依靠群眾,對“四類分子”進行“全面評審,重點斗爭”,根據他們的實際表現區別對待:對于守法的給予適當的鼓勵;對于有一般違法行為的,給予嚴肅的批評;對個別有嚴重違法行為、在評審中又不低頭服罪的,才列為重點對象,依靠群眾進行說理斗爭。而且在斗爭中又堅持擺事實、講道理,不打不罵,并允許斗爭對象申辯【1】。1975年經公安部領導調研,將“楓橋經驗”總結概括為“依靠群眾,對階級敵人進行有效改造;依靠群眾,教育改造有犯罪行為的人;依靠群眾,查破一般性案件;依靠群眾,搞好防范,維護社會治安【2】。”后來,上世紀80年代初到本世紀前10年,“楓橋經驗”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典范,楓橋區在公安部調查組對“取消楓橋經驗論”作出了明智表態后,即面對更加復雜的農村治安形勢“楓橋經驗”依舊適用,努力探索,逐步形成了融打、防、教、管于一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絡新經驗:一是在制止犯罪方面:總結幫教新經驗,以維護社會秩序,預防減少案發;總結制定治安公約,運用村民自治的形式,使全區人民遵紀守法;切實做好基層單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把預防社隊企業被盜、被詐騙作為重點來抓;做好社會面控制,發現犯罪苗頭,及時打擊。二是在管教結合方面,強化教育,挽救幫教對象;對外來人員堅持實行感情式管理,既嚴格管理,又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3】。1998年,經浙江省公安廳聯合紹興市委、諸暨市委共同調研,總結出“黨政動手,依靠群眾,立足預防,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楓橋經驗”新內涵。目前,自2010年始,“楓橋經驗”逐步成為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范例,2010年8月,諸暨市成為全國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單位之一,構建了以系統化的社會穩定組織體系、人本化的社會事務管理服務體系、多元化的社會矛盾化解體系、立體化的社會安全防控體系、規范化的社會公平執法體系和網絡化的社會管理信息體系為架構的六大工作體系,并且形成了以農村群防群治隊伍建設、構筑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推進現代化基層綜治信息平臺建設、加強農村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加強對農村閑散青少年的教育幫助為重點的五大推進項目。2011年,楓橋鎮又形成了“注重以人為本,推進民主管理規范規范化;注重組織建設,推進綜治力量社會化;注重創新機制,推進矛盾調解多元化;注重現代管理,推進治安防控一體化”四個方面的工作新思路【4】。

        結合幾次衍變,不難看出“楓橋經驗”從開始服務于階級矛盾緩解,到后來的服務于刑事犯罪預防,到如今逐步深入到服務于各種社會矛盾的緩和與調解,其自上而下的發展歷程,見證著我國最基層社會管理機制的發展,從浮躁的渾濁到安靜的沉淀,從盲目的零星到合理的健全,從百密一疏到天網恢恢。但無論是在哪個衍變時期,“楓橋經驗”始終服務于最基層、最具體的社會矛盾。如果將社會矛盾看做是社會發展中不可避免的疾病,將國家的矛盾化解機制比作醫療保障機制的,“楓橋經驗”大有作為的舞臺無疑是分級診療中基層衛生院的環節,它不僅擁有治療小病小痛功能,還擔任著對疾病分級重任,是救治社會疾病的絕大多數,是防治社會疾病的基礎陣地。

        “楓橋經驗”在大數據時代背景下的發展

        如今大數據時代已經到來,人民享受著大數據時代帶來的便利生活,國家利好于大數據帶來的生產力解放,國民的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國家的國際地位迅速提升。大數據立足于收集各種基礎信息并進行綜合對比分析,從而為信息提供方提供更加合適的服務方式與服務內容。其收集的數據立足于各種細枝末節,出發點與“楓橋經驗”廣泛發揮各種社會力量從而保持對社會矛盾的敏感性特征不謀而合,在此基礎上大數據收集信息的廣泛層度又遠超“楓橋經驗”及其衍生內涵所設立的各種基層社會管理機制,或者說大數據與“楓橋經驗”結合從而衍生出的新內涵,將兩者推向更高的層次,更大的舞臺,形成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成果。

        對于“楓橋經驗”在大數據時代背景下的發展,可以將其歸納為以下幾點:

        1、立足“楓橋經驗”,探索構建大數據基層矛盾預測反饋機制

        大數據技術的核心在于對各種海量數據的深度挖掘,從而分析得出數據相對具體或者豁然的規律,然后將數據進行對應規律的反饋或者預測。“楓橋經驗”最初運用廣泛發動群眾的方法,相比于政府、司法機關微薄的運行人力而言,取得了驕人的社會治理成效,這種效果是“楓橋經驗”與生俱來的人力成本優勢,也是大數據無法替代的。但是其從最初產生到衍變至今,對于矛盾處理的滯后性也是毋庸置疑的,即矛盾產生總是先于矛盾的處理。以前,人們局限于信息收集能力不足,導致分析很多社會規律時找不到真實的數據支撐。大數據的出現,使得人們的數據收集分析能力大增,以前只可管中窺豹的一些社會規律,如今能夠全面且直觀的展示在人們面前,使得政府或者司法機關可以及時得到準確的反饋,從而預測某些領域矛盾發生的概率和具體內容并由此制定相應的應對與調解機制。例如,通過拖欠民工工資的案例及當事人分析,我們完全可以預測出不同省份,不同行業之間具體拖欠薪資的成因,事先做好調解預案,或者直接收取不同比例的經營保障金,從根本上杜絕拖欠薪資矛盾的發生。

        2、鞏固“楓橋經驗”,探索構建大數據矛盾化解新模式

        大數據技術深度挖掘數據能力,不僅能在預測矛盾方面大有作為,更能在矛盾成因分析上游刃有余。探索矛盾成因的嚴謹層度是“楓橋經驗”客觀性的表現,也是其傳承發展至今的保障。在形成之初“楓橋經驗”給予了“四類分子”申辯的權利,從而保障矛盾中弱勢一方的接受改造并成功改造的效果。大數據技術的客觀性數據分析,能夠將矛盾成因的客觀性分析推向新的高度,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使矛盾雙方在化解矛盾時達到心悅誠服的效果。例如,在人民調解機制中,引入大數據技術,依托當事人誠信記錄、消費習慣等信息綜合分析得出相對客觀的當事人性格評估,輔助目前的測謊技術,從而判斷當事人口述事實的可采信層度。

        3、發展“楓橋經驗”,探索構建大數據公共安全新保障。

        大數據技術支持下,實現公共安全大數據管理是大勢所趨,要樹立公共安全大數據管理理念,整合運用云計算、物聯網等新技術,構建“社會參與、關口前移、重心下沉”公共安全管理新模式【5】。但是,大數據只是解決了線上的問題,線下依然需要進一步發展“楓橋經驗”,培育和引進更多的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推動志愿者協會等群防群治力量與線上公共安全大數據平臺相結合。例如,兩者相結合的具體方面可以深入到落實購票實名制、物流實名制、購買危險品實名制、移動電話實名制及住宿實名制等方面,加強人流監測、人流聚集熱點預測,充分利用“熱力圖”,“關鍵詞搜索”等技術。通過大數據分析技術,可以加強網絡輿情導向控制,積極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意見領袖,專業化輿情導向網軍、網評員、信息員;加強應急聯動管理,建立完善信息化應急指揮平臺,健全應急聯動機制和應急預案,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

        4、深挖“楓橋經驗”,探索構建大數據司法改革新局面。

        “楓橋經驗”極大程度上發揮了群眾智慧,全面調動各種社會力量,在大數據時代背景的新時期,技術支持將更加深度的挖掘群眾智慧,達到更好的治理效果。但是正如本文前面分析,“楓橋經驗”在歷史衍變的進程中始終處于社會矛盾分級診療的基礎環節,雖然接受的疾病繁多卻簡單且有不少矛盾引發的事件與司法機關職權處理事件擦邊,如何利用大數據平臺,更好的銜接基層組織處理矛盾事件與國家司法機關職權是新時期“楓橋經驗”發展與衍變應有內容。“楓橋經驗”內涵完全可以根植于司法改革初衷,依托司法程序“三個智慧”改革,進行全面深化發展。首先,完善智慧公安,進一步發展街面警力指揮調度系統,建立從公安指揮中心到單兵警力點對點、扁平化指揮系統,強化公共復雜場所信息監管與治理力度,擠壓犯罪空間,充分整合人員信息查詢、執法記錄、信息反饋、數據采集等功能,增強現場處置能力。然后,打造智慧法院,通過對各地案件處理數據分析,制定相應便利的處理程序、科學分配法律人力資源、更加客觀與直觀的分析案件事實,提高審判機關工作效率、公正層度及群眾滿意度。此外,建設智慧檢務,堅持將科技強偵作為提升檢察工作戰斗力的關鍵,加強檢察信息技術中心建設,完善綜合信息查詢、電子物證檢驗、文檢文證審查、司法會計鑒定、心理測試等功能,形成信息技術為支撐,由信息引導和主導檢務的辦案新模式。提高檢察機關效率,提升人民信任度與滿意度。

        不難預測“楓橋經驗”在大數據時代背景下將會有巨大的進階衍變,在全方面服務社會治理的同時,更加切實服務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其基層矛盾處理機制本質會得到升華,走上更加專業化、法治化的道路,與國家司法機關的銜接更加精密。畢竟,大數據將司法程序便利化的同時,將減少群眾運用司法程序保護自己合法權利的成本,讓群眾低成本的享受專業的法律服務,也是 “楓橋經驗”新內涵衍變的應有內容。同樣,“楓橋經驗”給帶來的“維權”思想,也同樣是司法機關應當一以貫之的根本理念。

        “楓橋經驗”在大數據時代背景下的思考

        對待每一件事務的辨證態度,是馬克思主義哲學思想教給我們面對未知世界的不二法門。大數據時代雖然已經到來,但是對于多數的人而言,其真正的內涵十分陌生,現有的理論也相對零星。我們應該辨證的思考大數據技術帶來的變革的各個方面,防止大數據技術帶來新的社會矛盾。從大數據技術帶來的巨大經濟變革來看,如果不辨證思考其利弊兩端,將會帶來難以逆轉的社會矛盾。所以,當分析“楓橋經驗”在大數據時代背景下的發展時,我們不得不做出以下的思考:

        1、“楓橋經驗”的初衷是否與大數據技術所帶來的社會效果相沖突

        “楓橋經驗”之所以能在誕生之初取,在與當時社會總體治理理念大相徑庭的情況下,取得如此良好的社會治理效果,不得不歸功于在一定層度上減輕了當時“四類分子”改造壓力并且給予他們相應的申辯權利。在當時全國階級斗爭如火如荼的時期,階級斗爭是政治任務的核心內容也是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手段,其性質相當于國家主動發動的“維穩”行動,其范圍之廣、政治嗅覺之敏銳。在當時硬手“維穩”的大前提下,“楓橋經驗”大膽地提出以軟手對待不穩定因素的做法是需要勇氣的。不僅如此,其還給予斗爭對象申辯權利,可謂是浮躁社會風氣下,理性思考的典范。可以說“楓橋經驗”經驗誕生之初就帶有以“維權”代替“維穩”的色彩,也給我國法治發展落下了星星之火。大數據技術有包羅萬象的強大功能,但其技術實現的核心前提需要的是真實數據,而當這些收集數據的觸手通過國家機器伸向人民生活時,“維權”的法治精神是否必須要向“維穩”的國家安全要求妥協,這是我們急需辨證討論的。面對大數據時代的挑戰,傳統以“知情同意”為核心的個人信息保護框架日益捉襟見肘,在適用方面陷入全面困境。在個人信息定義方面,海量信息的收集比對大大提升信息識別個人的能力,個人信息邊界日益模糊,匿名化操作困難。在目的限定原則方面,信息比對及二次利用是大數據價值開發的核心,個人信息超出原初目的的利用在大數據環境下成為常態,傳統目的限定原則被不斷突破。在用戶同意與用戶控制方面,個人信息收集的隱蔽性及流轉的復雜性超出預先告知及用戶的理解能力,用戶往往除點擊同意外并無其他選擇,用戶控制難以行使,權利實質被架空。可見,大數據技術的強大能力如果不加以控制,能夠將個人隱私權輕易架空。在上世紀60年代,強硬“維穩”的階級斗爭尚不能全面窺探的個人隱私,能夠在大數據時代的今天被全面曝光,如果我們對大數據技術對個人隱私的挖掘不加以控制,那么以“維穩”求穩定的結果只會飲鴆止渴。只有在充分尊重公民權利的前提下,以“維權”求穩定才能長治久安。這正是“楓橋經驗”對于大數據時代下,對社會綜合治理的重要啟示。

        2、大數據技術分析規律與個人經驗沖突該如何處置

        大數據技術規律探索能力來源于海量的真實數據支撐,所以首先需要保障的應該是數據的真實性,在此基礎上才能保障得出事物發展規律的客觀性。個人經驗形成是依靠親身經歷不斷積累而在大腦內自然形成的價值判斷模式。技術分析規律與個人經驗,在所形成的數據基數上是具有天壤之別的,其沖突也是難以避免。當技術分析規律與個人經驗沖突時,應當以個人經驗為主導,畢竟大數據分析尋找共性解決方案是以效率為主的處理方式,與群眾復雜的矛盾難以完全的切合。個人經驗雖然來源于較小的數據基數,但是其對真實性的注重和細節性的把控,是大數據分析難以比擬的。同時,在一些特殊矛盾的處理上,光依靠外部數據分析規律形成的緩和調解機制,無法適應。“楓橋經驗”歷史內涵中的內部矛盾內部處理的方式便可以很好的彌補大數據分析所不能觸及的情感變化對矛盾影響的不足點。無論是在任何技術時代背景下,“楓橋經驗”在矛盾處理手段上的精確性都是不可取代的,因為其誕生的使命就是為了解決各種制度及技術難以不計成本去觸及的細微矛盾和微觀風險。

        3、大數據技術不斷發展能否完全吸收或者取代“楓橋經驗”

        大數據技術來勢洶洶,發展迅猛,功能不斷完善的同時,也讓許多社會問題成為了歷史。不可否認,在不遠的未來,矛盾處理方式將會更加的便捷,社會公共安全保證體系將會更加全面,社會治理效果也會更加的立竿見影,這些可以依托大數據技術,輕易實現。“楓橋經驗”在大數據技術的發展上衍生出更多的新內涵,擁有更加廣闊的舞臺,但其絕對不會完全的被技術吸收。因為,矛盾發展規律是不變的,其特點是不定的,其未來也是未知,技術作為群眾智慧的一部分,注定只是服務于“楓橋經驗”的工具。大數據技術可以預測舊矛盾的發生規律,但是無法預測新矛盾發展方向,在多數情況下,新矛盾的發展方向總是與預測手段向抵抗,就像細菌不斷繁衍對抗生素產生抗藥性。而“楓橋經驗”借助的是群眾智慧,所關注正是矛盾抗藥性問題,相比技術手段能夠更好的應對矛盾變異。

        經過對“楓橋經驗”在大數據時代下的發展的前瞻,我們可以預見更好的社會公共管理制度,更好的社會公共安全保障平臺,更好的社會矛盾糾正機制。同時,在辨證思考后,我們發現“楓橋經驗”可以很好的彌補大數據技術在助力社會發展時存在的不足。作為我國社會治理瑰寶的“楓橋經驗”,還有很多的內涵可以衍變,還有很多的價值等待被發掘。

        【1】政協諸暨市文史資料委員會、諸暨市公安局編:《“楓橋經驗”實錄》,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13頁

        【2】【3】俞紅霞:《楓橋經驗的形成和發展歷程》,《中共黨史資料》,2006年第2期。

        【4】盧芳霞:《“楓橋經驗”50年輝煌成就》,中共紹興市委黨校,2013年。

        【5】劉樹枝:《構建“互聯網+社會治理”新模式 打造“楓橋經驗”升級版》,《社會治理》2017年第2期。


        責任編輯:楊雪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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