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戰疫法律服務志愿者突擊隊成員介紹:
李芳君:女,漢族,現任滎經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副大隊長、公職律師,四川大學法律碩士,四川省警察學院理論教官。被評為四川省公安系統先進個人,“全省百名技術標兵”等,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嘉獎多次。
“拒絕隔離 ”警情處置的法律服務意見
【提問】疫情防控一線民警向突擊隊反映:隔離措施采取后,被要求隔離人員拒絕隔離。由于這類警情沒有執法標準,公安機關該怎么處置?
【疑難問題】
1、拒絕隔離的警情性質?
2、公安機關在拒絕隔離警情處置中可以采取哪些強制措施?
3、拒絕隔離警情處置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突擊隊法律服務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定和規范性文件規定,隔離措施包括居家隔離、強制隔離兩種。公安機關在處置該類警情時,應當依法、果斷。
【執法建議】
1、準確判斷警情性質、要素(如下表):
2、處置程序參考:
(1)處置準備。民警做好自身防護工作,戴好口罩、護目鏡、手套,有條件的可以穿防護服裝,并與有關人員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其中相關防護裝備不要只依靠單位的警務保障部門,配備不全的建議自行購買;同時,單警裝備亦要一并佩戴好,出警民警嚴格按照執勤執法規范佩戴執法記錄儀,全程記錄出警、處警過程。執勤點處警的,一般警力相對多些,拍攝現場時,應多角度、多方位拍攝并按照漸進關系固定證據。
(2)執法主體適格,注意角色轉換。此類警情其實是“求助類”警情,求助類警情的特點是公安機關機關并非主體,協助處理其他主管部門處置。公安機關不能“越權包攬”、不能“單獨行動”。執勤點多部門人員的設置,是避免單獨行動的方式之一。單純的拒絕隔離、說幾句怨言并不一定構成違法犯罪,即便構成違法還有情節因素的考量。只有當行為人存在違法犯罪行為時,公安機關在處置工作中的“角色”才能轉化,因為此時的警情屬性變了,可能由“求助類”變為了阻礙執行職務、毆打他人、侮辱他人、尋釁滋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行政類”、“刑事類”警情。
A、角色轉換前的處置:循序漸進原則,首先,由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當著民警的面,對行為人進行專業性講解與提醒,并提出隔離的必要性;其次,由現場社區、街道等工作人員對轄區拒絕隔離人員進行勸解。針對卡點等設置,遇到非屬地轄區內的人員,當地社區、街道干部不認識時,必要時可聯系行為人居住地干部,通過電話等途徑進行勸解。其中社區、街道等干部不熟悉轄區人員情況、不相識,無操作可能性或操作必要性的,可視情省略此步驟(畢竟并不是每個干部都能熟悉轄情)。其中積極分子、志愿者等當地群眾與行為人相熟的或行為人可能認識的當地有為威望人員,亦可作勸解工作(能做到的工作要盡量做,要固定到做到“努力到無能為力”的證據,強制措施的采取并非公安機關所愿);最后,民警現場進行法制宣傳,告知相應情形可能承擔的法律后果(執勤點可以張貼大幅告示,一來用于宣傳,二來針對記憶力差、法制素養不夠高的民警,在進行告知時可起到提示作用),拒不聽從的,依法采取強制性約束措施(優先采取保護性約束措施:如約束帶、約束毯等)進行約束后,送至醫療機構的專用車或醫療場所強制隔離。
B、角色轉換后的處置:因此時行為人已構成違法或犯罪,參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程》《公安機關現場執法指引》進行操作即可,以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為必要限度,盡量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使用較輕處置措施足以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的,盡量避免使用較重處置措施。之后依法協助送至醫療機構的專用車或醫療場所強制隔離。公安機關根據行為人具體表現形式受案后,先做外圍調查,等待嫌疑人核酸檢測最終結果后,再視情做進一步處理。
上述哪個環節行為人配合,便停止在哪個環節。另需注意的是對自稱是疫病病毒攜帶者或經判斷為疑似病毒攜帶者的人,處置時亦要采取位置的循序漸進原則,戰術三寶之一便是距離,保持安全距離,既可以給民警留出足夠的反應時間,也更利于防止被傳染。建議先采取遠距離喊話告誡(便攜宣告機、擴音器應有所準備),行為人有攻擊傾向與具體攻擊行為的,盾牌、鋼叉、網槍等可優先使用。
(3)要有證據意識,現場錄像證據固定。第一,核實行為人身份信息,醫務人員、社區干部、民警等了解情況、表明身份、專業講解、形勢分析、法制宣傳等現場勸說與處置活動應有所固定;第二,行為人面部表情、語言、動作,不配合程度、不聽勸阻的后續行為應有所固定;第三,采取強制措施,涉及告知救濟途徑的,應有所固定;第四,行為人被制止過程,交由醫療機構過程,應有所固定。
(4)特殊隔離情況(不履行居家隔離情景)的現場處置:
《人民警察法》規定:“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或者威脅公共安全的人員,可以強行帶離現場、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薄锻话l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規定:“在突發事件中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在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構采取醫學措施時應當予以配合;拒絕配合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F場處警時,衛生健康部門責令居家隔離觀察人員切實履行義務,繼續居家隔離觀察的,民警應當協助勸返居家隔離觀察人員回家繼續隔離觀察。必要時,協助衛生健康部門強制將隔離人員留置家中。針對衛生健康部門決定對居家隔離觀察人員采取集中隔離觀察的,民警應當協助采取集中隔離措施。必要時,協助衛生健康部門強制將隔離人員帶至指定集中隔離場所。特別提醒執法執勤民警,當防疫部門工作人員現場采取措施時受到阻礙時,現場執法執勤民警應當立即果斷制止,并配合采取措施依法處理全案。
(5)梯隊性原則與循序漸進原則仍要適用,當梯隊發展到民警具體處置時,對拒絕接受隔離觀察,或者觀察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觀察的人員,民警可按照先制止違法行為、批評教育、后處罰的處置原則,依法予以查處。如何體現制止、教育,建議使用《違法風險提示》等。被公安機關制止、教育后再次違反隔離義務的,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重點要收集該嫌疑人到達公共場所證據)之規定,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對違反隔離義務,情節嚴重或者屢教不改,具有引起新冠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具體危險的,依照《刑法》第114條、第115條、第330條的規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居家隔離涉及很多高層住戶,現場民警應警覺當事人的異常舉動,避免個別當事人過激行為的發生,防止其襲擊、跳樓、跳窗等行為的發生。對處警時,有周邊住戶圍觀的,應做好釋法說理工作,可提前準備便攜式擴音器,提前錄制好宣傳告誡等相關內容,必要時播放,等同于民警現場言語告知。其中民警在現場處置過程中,要確保通過執法記錄儀等設備及時收集固定相關證據,記錄現場目擊人員,以及與該隔離觀察人員有過接觸人員的聯系方式等,以為后續防治疫情、案件處理提供條件。現場處結,從安全角度出發,應通知衛生健康部門做好現場消毒、清理等善后工作。
(提供意見供參考,執法中需要根據具體執法情況和當地公安機關要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