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官,解決了我們的大難題!”黃某某、羅某芬激動地對法官說道。近日,敘永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成功化解一起親人間因拆遷補償款引發的執行案件。
原告黃某某、羅某芬與被告羅某兵系同一家庭成員,被告羅某兵與原告羅某芬系原告黃某某子女,30年前在江門鎮某村2社共同修建房屋一套,原被告雙方共同在該房屋內居住生活。2000年,戶主承包經營位于某村三社部分土地.2022年11月14日,因建設需要占用案涉房屋,江門鎮人民政府對該房屋進行調查,政府調查后被告羅某兵在規定時間內搬遷,于2023年5月25日獲得征地補償后補償款打入羅某兵個人賬戶,母親黃某某與姐姐羅某芬商議分配方案,羅某兵不同意分配外嫁姐姐,商議許久沒有一點進展。隨后,更是發生爭吵導致一家人全部陷入“冷戰”狀態。
2023年7月3日,原告黃某某、羅某芬到法院起訴被告羅兵共有物分割糾紛一案,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羅某兵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黃某某300000元;在2025年1月28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羅某某70000元;雙方因房屋拆遷、土地補償產生的糾紛就此了結,各方不得再向對方主張其他權利。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考慮到家庭內部矛盾,若強制執行會加深一家人矛盾,羅某兵母親已經年過花甲,執行后依然需要子女陪伴,因此并未簡單為了結案而辦案。執行法官多次用電話溝通、微信群聊、上門協商等方式做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后,雙方終于達成和解并當場履行完畢,不僅了結這筆糾紛,還解開了母子、姐弟的思想包袱,化解了多年來的積怨。
俗話說“家和萬事興”,家庭是社會的最小單元,家庭成員間的利益分配產生分歧的,可以在家庭內部平等和諧的協商解決,子女也應該關心老人,給予老人更多的尊重,合理安排老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