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法官,我們又可以放心生產了”4月18日,在四川省屏山縣人民法院第五審判庭,原告筠連縣某建筑有限公司與被告宜賓某紡織有限公司感謝屏山法院法官的努力,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得以調解解決。
2017年7月20日,被告投資修建宿舍樓、食堂工程等項目,與原告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約定工程名稱及范圍、工期、總造價、付款期限和方式等內容。2018年6月26日,工程竣工驗收交付被告使用。2020年12月14日,被告委托第三方工程項目公司審計確認實際施工工程款為8,418,862.06元。經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尚欠工程款1,118,862.06元未支付。
2022年3月18日,筠連縣某建筑有限公司向屏山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屏山法院依法對宜賓某紡織有限公司賬戶予以凍結。考慮到疫情影響,企業雙方經營均不容易,屏山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的同時,多次通過分別做工作和雙方當面座談的方式,組織雙方訴前調解,盡可能避免因訴訟期限問題影響生產,但多次調解均未成功,2022年4月11日,筠連縣某建筑有限公司向屏山縣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決被告宜賓某紡織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工程余款1,418,862.06元及違約金2,573,864.55元。
案件進入訴訟階段,考慮到企業資金已被凍結近400萬元,生產周轉資金方面可能會出現困難,若簡單地就案辦案,訴訟程序走完,雙方會造成更大損失,屏山法院法官再次做雙方工作,希望雙方互諒互讓,經過多方努力,最終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宜賓某紡織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前給付原告某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1,118,862.06元、資金占用利息181,137.94元,合計1,300,000元;案件受理費、訴訟保全費由原告筠連某建筑有限公司自愿負擔。原告筠連縣某建筑有限公司當即向屏山法院申請解除訴前財產保全。
近年來,屏山法院高度關心關注涉企糾紛案,在堅持依法辦案的同時,盡可能采取調解、執行和解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幫助企業解難脫困,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丁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