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條內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解讀】
被繼承人享有按照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扶養協議等多種方式來分配遺產的權利。具體來說,遺贈撫養協議是被繼承人與撫養人簽訂的協議,約定在被繼承人去世后,財產歸撫養人所有。被繼承人有權訂立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根據自己的意愿處置遺產。
盡管被繼承人享有以上權利,但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風險。例如,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效力存疑,遺贈撫養協議除了需要具備必要要件之外,還需要符合公序良俗的規定。
為了規避上述風險。被繼承人要采取一些措施。首先,被繼承人可以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制定合法有效的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明確指定繼承人和分配遺產的方式和比例,確保遺產分配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其次,被繼承人要確認財產所有權和詳細描述財產情況。在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中詳細描述財產的具體情況,包括房產、車輛、存款、股票等,確保財產的確認和分配不會出現混亂或爭議。最后,進行遺產規劃時需要綜合考慮個人情況、家庭成員狀況和社會環境等因素,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和計劃,確保遺產分配的公正合理有效,保障各方的權益,促進家庭和諧和社會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