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仁和區法院執行局干警帶領房屋買受人前往本市東區竹園巷驗收涉案房屋的騰退并順利完成房屋交付工作。
案件被執行人寧某因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我院依法拍賣了其名下位于東區竹園巷的住房。拍賣成功后,經我院通知,寧某及其家人拒不搬離該房屋,且情緒激動,對法院采取的強制執行行為表示極為不滿。經多次告知后,寧某仍不主動交付房屋,我院隨即在房屋外張貼《涉嫌拒執犯罪告知書》,告知書發出后,被執行人寧某及本案另一被執行人田某(兩人系夫妻關系)主動到法院領取相關法律文書,并承諾一定在法院規定時間內完成騰退工作。
從我院發出《涉嫌拒執犯罪告知書》到被執行人主動完成騰退工作,僅用了三天時間,現已將該房屋交付給買受人。這是我院首次采用《涉嫌拒執犯罪告知書》形式促成執行完畢,不僅節約了司法成本,也對老賴起到震懾作用,同時避免法院強制騰退給群眾帶來不便和造成社會不良影響。(李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