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敏,仁壽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一級檢察官。她先后榮獲四川省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先進個人、眉山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先進個人等榮譽,多次獲評優秀黨員、優秀公務員,所在辦案團隊獲得最高檢、省檢察院通報表揚。2024年3月,獲評“2023年度四川省檢察機關優秀個人”。
十年磨礪,始終以“如我在訴”的態度辦好每一件案件
“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練”。從檢10年,鄒敏共參與辦理各類刑事案件1000余件,無一錯案,辦理的“王某妨害公務案”入選最高檢典型案例、“梁某妨害公務案”獲評省檢察院典型案例。
2023年10月,她主動請纓辦理全市首例依托咪酯涉毒的案件。面對案情復雜、社會危害性大的情況,她攻堅克難,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在辦案過程中,始終堅持審查要“細”、指控要“準”、說理要“清”的辦案理念,案件從受理到起訴僅用時2天,該案的成功辦理,為嚴厲打擊新類型毒品犯罪案件提供了寶貴經驗。
“法律既要有硬度,也需要有溫度”。如何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是鄒敏在辦案中常思考的問題。為此,她在辦案中善用聽證贏公信,辦案以來,組織召開公開聽證會31次,最大限度贏得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理解與支持。她參與辦理的四川某某焦化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環境案被評為四川省檢察機關企業合規典型案例。
不懼硬仗,在大案要案中不斷成長
“我喜歡辦有挑戰性的案子,雖然辦起來會有很多困難,但也會有更多的收獲,今后的困難才會越來越少”鄒敏說。她把辦理重大復雜疑難案件作為成長的“捷徑”,2021年,在辦理全國教整辦交辦,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掛牌督辦的“眉山周某某等人涉黑案”中,面對堆積如山的案件,她作為“利刃”掃黑除惡團隊辦案骨干,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和法律適用關,經過充分閱卷最終形成近2500頁135萬字的審查報告,對38人提起公訴,其中35名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確定刑量刑建議采納率為100%,極大地減少庭審對抗,原本計劃7天的庭審僅耗時3天,確保了庭審高效、順利進行,圓滿完成指控任務。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鄒敏與“利刃”掃黑除惡團隊成員共辦理涉黑涉惡案件16件149人,她參與撰寫的強化“四個聯動”推進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工作經驗被省掃黑辦采納并全省推廣。2023年,她被省檢察院評為掃黑除惡先進個人,“利刃”團隊被省檢察院評為優秀辦案團隊。
能動履職,為社會綜合治理貢獻檢察力量
作為新時代檢察官,鄒敏始終懷揣法治信仰,立足崗位職責,善用檢察建議、法治宣講等方式主動參與社會治理,發出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57件,采納率100%。通過辦理尹某某等5人涉工程領域非法采礦案,針對工程建設領域的監管漏洞,向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制發檢察建議,要求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中國家礦產資源的監管,織密了自然資源環境的保護網絡。
最高檢制發第四、七、八號檢察建議后,她先后積極參與開展窨井蓋安全治理,督促整改破損窨井蓋500余處,守護人民群眾“腳下”的安全;通過制作視頻、開展法治宣講、參與禁毒演講等多種方式,加強寄遞行業毒品犯罪預防,守護人民群眾“包裹”的安全;通過制發檢察建議,推動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瓶裝液化石油氣專項整治活動,守護人民群眾“身邊”的安全。2023年,她被評為“平安仁壽建設先進個人”、仁壽縣爭創“雙強縣”先進個人。
心懷群眾,繪就訴源治理“楓”景
“我們辦的不是案子,是別人的人生。”鄒敏常引用電影《第二十條》中的臺詞,她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嚴格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在辦理親友、鄰里糾紛、勞動報酬等引發的刑事案件中,注重矛盾糾紛的實質性化解,促成刑事和解87件。
作為法治副校長,她積極履行職責,先后11次走進校園開展法治講座,受眾師生6000余人,針對學生容易觸犯的法律問題和可能遭受的侵害開展普法宣傳,用法治護衛青春成長,得到學校師生和家長的充分肯定。
為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更好從源頭預防化解風險,她參與組建“仁愛之家”團隊,建立信息共享、風險評估等工作機制,探索矛盾糾紛“五步化解法”,及時發現和消除潛在信訪風險隱患17個。她主辦的5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為50余名農民工追回欠薪50余萬元,發放司法救助金30余萬元,有力緩解欠薪矛盾,維護社會穩定。2023年10月,“仁愛之家”團隊被最高檢評為“為民辦實事”優秀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