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法庭,他們跟法官一樣,責任重大使命光榮。走出法庭,他們在群眾和法院之間,搭起溝通的橋梁。他們肩負著捍衛司法公正、傳播法律知識、踐行司法為民的神圣職責,他們是人民群眾在法院的“耳朵”和“眼睛”,雖然來自各行各業,但卻有著共同的身份——人民陪審員。
52歲的李敏曾在瀘縣李子村小學任教,后跨行進入瀘縣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在得知瀘縣人民法院要增補一批人民陪審員時,她便積極報名提交相關材料,后經隨機抽選成為了候選人,加入了瀘縣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隊伍。她不是法律專業“科班出身”,但她深知法律法規是正確履行人民陪審員作用的底層邏輯,她主動學習、深入調解、積極創新,把滿腔熱情傾注到人民陪審員工作及糾紛調解工作中去,迅速成為人民陪審員隊伍中的得力干將。
深度學習實現智能雙增
“磨刀不誤砍柴工”“打鐵還需自身硬”,那時,剛扎進新行業的李敏把學習法律法規當做第一要務,惡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知識,每年積極參加縣法院、縣司法局開展的業務知識培訓,同時,經常走進法院主動向法官學習,探討案情,不斷豐富內涵、提升能力。她深知:“越是重大疑難雜癥,越是能快速提升辨明案件事實的能力和技巧。”李敏在一次次實踐中將吸收到的法律知識學以致用。
2024年1月,李敏在參與原告劉某與被告謝某、瀘州某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中,利用自己積累的社會經驗,通過“背靠背”談話,一方面認真了解原告方受傷情況及訴訟請求,一方面積極與被告方合理溝通,在熟悉案件情況后,將法言法語轉化為通俗易懂的語言向當事人傳達,最終促成了雙方矛盾的成功調解。
用心調解彰顯為民情懷
“昔日感情不能磨滅,我們還是要往好的方向去想……”2024年2月,李敏在庭審結束后與當事人說道。在每次庭審結束后,李敏總是不著急離開,老是想著多與當事人溝通交流一會兒,努力化解當事人心中的積怨情緒。
原告與被告二人本是情投意合、相見恨晚的戀人,在多次接觸后建立了深厚情誼,事事相互扶持。被告因經營周轉需要,從2020年5月起陸續向原告累計借款30余次,共計50余萬元。原告為支持被告發展經營不僅出借了自己的積蓄,還以本人名義借資后再出借給被告。二人于2021年3月決裂,分道揚鑣。
原告為償還向他人的借債,身兼數職、苦不堪言,然而她數次催告被告還款無果。同時,被告經濟狀況較差,償債能力有限,如果機械判決,其完全可能導致被告直接“擺爛”,不利于債務的最終清償。李敏協同法官從法律角度、道德角度、親情角度等方面給當事人的做思想工作,以法懾人,以理服人,耐心細致的做工作,最終引導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案件得以圓滿化解。
通過不斷在學中練、練中學,李敏的調解工作越來越得心應手,她因此總結出了一套“調解四步法”:耐心傾聽+細心取證+用心調解+真心關懷,她將這套調解方法運用到所參與的案子中,有效化解了多起重大矛盾糾紛。
雙重身份助推多元解紛
李敏在人民陪審員身份之外,還是瀘縣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的一員。她于2021年11月依法規范成立了瀘縣首個個人調解工作室“李敏個人調解工作室”,自成立以來共成功調解矛盾糾紛900余件。在知曉瀘縣人民法院可以通過“矛盾糾紛多元化解E網通平臺”進行司法確認時,李敏率先探索使用該平臺,對不能到場調解的矛盾糾紛采取電話、微信、視頻等多種方式進行調解,再與法院對接并進行線上司法確認。“司法確認”機制的引入和“矛盾糾紛多元化解E網通平臺”的應用,極大助力了李敏的基層調解工作,實現了調解結果與司法確認相鎖定、調解外延延伸到執行層面,有效整合了基層法治資源,有力推動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2024年以來,李敏共線上成功調解矛盾糾紛176件,有效地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
在李敏看來,不論是人民陪審員還是人民調解員,不論是坐在審判庭還是調解室,都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運用自身豐富的業務知識,堅持秉公執法,認真對待每一個案件,讓司法為民真正地在人民群眾心中開花結果。李敏只是人民陪審員隊伍的一個縮影,還有更多的人民陪審員正行走在司法為民的道路上,忠誠履行人民群眾賦予他們的權利,以公平正義守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幸福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