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發布了《關于向陳立等471名同志頒發榮譽天平紀念章的決定》,我院況燕同志、熊宏偉同志榮獲“榮譽天平紀念章”。
“榮譽天平紀念章”是最高院根據《國家功勛榮譽表彰條例》有關規定,規范設置的法院系統職業榮譽紀念章。該獎項以最高院的名義授予在人民法院工作滿30周年或在邊遠高寒地區人民法院工作不少于20周年、一貫表現良好的法院工作人員,是最高院鼓勵人民司法事業,進一步增強法院工作人員職業尊榮感和自豪感的具體舉措。
三十年櫛風沐雨,與法同行;三十載初心不改,守護天平。三十年前,他們懷著對公平正義的向往,走進法院,成為一名法院人,三十年如一日,堅守在基層法院,青春不朽,歲月不老,把人生最美好的三十年奉獻給了司法事業,用青春詮釋著對法律的信仰和熱愛。他們用行動踐行著“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義”。一枚紀念章記錄著他們三十年的熱血和情懷,也是對他們三十年辛勤工作最好的肯定和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