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為人正直、作風正派,勤奮踏實,今年已過56歲的她還堅守在農村工作崗位上。她有一雙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爽朗的笑聲隔著山溝溝都能聽到。她是個知心的老大姐,做起群眾工作來那叫一個麻溜利索。她在村里的威望很高,村民們都很信服她。她不是別人,她就是郭龍蓮,她既是瀘縣百和鎮軍大邱村的村主任,又是瀘縣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她四年如一日,在人民陪審員的崗位上充分發揮著來自基層、熟知民意、聯系群眾廣泛的優勢,努力讓司法審判貼近群眾,兢兢業業為著心中的法治事業奉獻著自己的力量。對她來說,人民陪審員早已不只是一個“標簽”,更多是一份責任、一份擔當。
心中有貨 坐在陪審席上才不慌
“對于這起案件,我的意見是……”瀘縣人民法院云錦人民法庭的會議室里,合議庭正在對一起確認合同效力糾紛案進行評議。其中,作為案件人民陪審員的郭龍蓮根據案情、案卷材料以及庭審情況,嫻熟地發表著自己的意見。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談起人民陪審員這一職業,郭龍蓮坦言,在2015年被剛任命那會兒,她內心是很忐忑的,深感責任重大,使命光榮。她說:“人民陪審員代表著廣大人民群眾,既要對法律負責,又要對當事人負責。心中沒點貨怎么對群眾負責對法律負責,我可不想每次都像個傻兒一樣在審判席上瓜坐起,以看熱鬧的方式結束一個又一個庭審。”于是,為了不辜負人民群眾的期望,為了認真履行好人民陪審員職責,每次陪審案件前,她都會到法庭審閱案件卷宗材料,提前熟悉案情,掌握案件爭議焦點。她還積極利用閑暇時間,認真參加業務培訓,主動觀摩庭審視頻,收看法治報道,學習人民陪審員法,通讀法律基礎知識等,不斷增強法律素養。同時,她還經常與法庭同志交流溝通,積累經驗,不斷提升陪審能力。隨著法律素養不斷提升,她逐漸有了自己的法律觀點,如今已擔任四年人民陪審員的她越來越敢于發表自己的見解,陪審效果也得到了明顯的提高。
情法交融 古稀大媽老有所依
贍養糾紛是農村常見的糾紛。郭龍蓮剛擔任人民陪審員不久,就遇見一起該類型案件。年近7旬的胡大娘同張大爺,共育有一子四女,子女均已成家立業。去年張大爺因病去世后,留有一筆存款,存折被兒子張某捏在手上不肯交給母親。胡大娘想著自己年事已高,既沒有勞力又沒有收入來源,老伴也去世了,兒子又不給生活費還霸占存折,心里特別沒有安全感,覺得自己老無所依。于是,胡大娘無奈之下便將兒子起訴至法院,要求分配老伴兒的遺產。云錦法庭受理案件后,根據案情組織雙方當事人到村辦公室進行調解。作為村主任的郭龍蓮,積極配合法官開展調解工作。分別與雙方當事人溝通交流,充分了解胡大娘的困難與滿腹的委屈, 認真聽取兒子張某的意見和想法,耐心向張某講親情、擺事實。同時,法官也深入淺出分析他們家庭矛盾的根源,為雙方當事人宣傳法律。最終,在法官和郭龍蓮的聯合調解下,兒子張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他當場向母親胡大娘賠禮道歉,并把存折原封不動歸還給了母親,答應把錢作為胡大娘的養老錢,母子二人言歸于好。
“徐法官、郭主任,太謝謝你們了,讓你們操心了……”,臨行前,胡大娘拉著法官和郭龍蓮的的手,說了許多感謝的話。
郭龍蓮說,這是她擔任陪審員后調解成功的第一起案件。當時聽了胡大娘的感謝,心里頓時暖暖地,這讓她深深感受到人民陪審員職責的神圣和光榮。從此她更加熱愛這份兼職的事業。
巧解離婚案 90后小夫妻重歸于好
記得去年初,她參加了一起離婚案件的調解。當事人是一對90后小夫妻。小兩口結婚時間不長,因男方平日里酷愛網絡游戲、懶于家務、少于擔當而經常吵架,女方一怒之下便一紙訴狀鬧到法院要求離婚。立案后,云錦法庭前去當事人家中送達材料,因當事人居住在百和鎮軍大邱村,想著郭龍蓮熟悉該村情況,又是村主任,易于與當事人交流溝通,于是讓她帶路送達并試著調解。恰巧,男方當事人又是郭龍蓮的親戚。郭龍蓮帶法官到被告家了解情況后,積極協助法官跟兩位年輕人做思想工作,她利用自己和身邊的人和事,同他們拉家常、打比方,指出男方的錯誤,并讓他們回憶對方的優點和曾經的種種好。在做了大量說服工作后,男方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當即向妻子賠不是,表示要主動挑起家里的擔子,好好與妻子過日子,妻子也很樂意地撤回了訴訟。
郭龍蓮說:“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自己協助法官化解了當事人的矛盾,避免了一個家的破碎,心中有小小的成就感,我想這就是作為人民陪審員的真正價值所在吧。”
創新普法 奏響司法公正和諧曲
郭龍蓮除了積極發揮人民陪審員的裁判員、調解員、聯絡員作用外,她還注重發揮宣傳員的作用,她以自己為媒介,在法院與群眾間構架起了一座“司法親民橋梁”, 奏響起司法公正和諧曲。
四年來,作為鄉村人民陪審員的她先后參與審理了百余件形形色色的民事案件。在她看來,村里的很多事情是不需要也不能只靠開庭解決的,更多的是應提前讓群眾了解法律,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這樣就會少很多訴訟,少很多面紅耳赤的冤家。于是,郭龍蓮便利用到農戶家開展工作或閑暇之余,把自己所學到的法律知識、所陪審的案件用拉家常、講故事的形式向村里的群眾進行宣傳,在寓教于樂中使村民對法院工作有了較為深入、客觀的了解,更重要的是,起到了令人信服的法律宣傳效果,有效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引領鄉村形成學法、守法、用法的新風尚。經過她的積極宣講,她所在的村的訴訟案件都少了許多,為和諧新農村做出了積極貢獻。 (周文莉 徐盛棱)